为认真开展自治区高院“执行年”专项活动,按照通辽中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年”活动的具体工作要求,该院在3月25日开始利用6个工作日和4个休息日组织开展为期10天的执行会战活动。
全院130名干警参加本次行动,将全旗分成六个执行区域,院长担任执行会战总指挥,每个执行区域由一名副院长分管。以各业务庭为单位设立19个执行小组,庭长为组长,对清理出的1455件执行案件,实行分组执行、案件到人的执行机制,举全院之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截止3月29日,会战行动共执结案件335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87.24万元,冻结、划扣被执行人存款5.9万余元,司法拘留19人,扣押车辆4辆,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