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确定2016年为全区法院“执行年”。为认真贯彻全区法院“执行年”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及全区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确保“执行年”专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该院党组研究决定3月25日-4月3日开展为期十天的全院集中“执行会战”。3月21日上午,召开了院党组成员及各庭室负责人参加的“执行会战”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执行会战工作。
动员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有新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该院本次“执行会战”全院干警参与分为18个执行小组,对前期摸排出的历年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共分为前期准备、集中执行、督导检查、活动总结四个工作阶段,要通过开展执行会战,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和实际到位率,强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该院院长郑有新在动员会上强调:本次“执行会战”专项活动是加强执行积案清理,提升执行质效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的一个平台,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参战干警要高度重视,客服“畏难”情绪,营造出强有力的执行声势 。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治区高院在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将2016年确定法院“执行年”,在全区法院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不能走过场,要下真功夫,打一场执行工作的“攻坚战”,交出满意答卷;二是规范执行行为。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执行用语和装备使用,坚持文明执行。要重视做好当事人的解释和疏导工作,对执行中遇到有矛盾激化可能引发恶性事件或群访情形的,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三是要穷尽执行措施。充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制度,用足法律赋予的搜查、扣押、拘留等强制手段,“会战”期间各小组要实行日报制度,确定专人每天报送案件执结情况,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四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作。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组织领导作用,各部门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办,法警队要做好配合执行工作,办公室要强化后勤保障,研究室要做好活动宣传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对取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五是要注意人身安全。在执行会战中要做好布控、警戒工作,注意保障干警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