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要在以下十个方面开展自查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104

重点要在以下十个方面开展自查: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到位情况。主要是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情况、党组成员是否按照责任清单亲自抓、主动抓党建工作。

2、党组织书记落实“双向述职”制度情况。是否存在只对上述职,未对下述职现象。

3、配备专职党务干部情况。党委是否缺少专职党务人员;党建工作是否是支部委员兼职;是否存在借调人员中的党员和离退休党员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

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详尽、会议记录与学习记录相混淆等问题。

5、开展组织生活情况。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事项开展是否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互相批评是否在记录中体现。

6、发展党员情况。发展党员程序是否规范、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公示、入党材料是否及时归档;发展党员是否存在举手表决的现象等。

7、党费收缴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下拨使用党费、减免困难离退休党员党费未召开会议讨论的现象和党委是否存在没有党费账目的现象等。

8、党支部换届情况。换届选举存档材料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延期换届或者到期未换届的现象;是否存在只记录了选举结果,没有规范的换届档案资料。

9、开展“四型机关”建设情况。党员活动阵地中组织机构、党旗、入党誓词、党员义务、规章制度等是否上墙。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是否存在单一、缺乏吸引力和创新性的情况等。

10、“共驻共建”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情况。共驻共建单位与社区开展活动是否存在联系少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没有具体的活动内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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