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王嘉伟、东爱武同志为发展对象的
公示结论
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相关规定,经扶贫开发办公室党支部研究,于2020年4月22日-4月27日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王嘉伟、东爱武同志情况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未发现对王嘉伟、东爱武同志入党有意见者,公示无异议。
中共奈曼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党支部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