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王嘉伟、东爱武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结论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103

关于将王嘉伟、东爱武同志为发展对象的

公示结论

 

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相关规定,经扶贫开发办公室党支部研究,于2020年4月22日-4月27日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王嘉伟、东爱武同志情况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未发现对王嘉伟、东爱武同志入党有意见者,公示无异议。

                 

 

 

 

中共奈曼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党支部

       2020年4月22日


信息来源: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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