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姚常明述职述廉报告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164

---奈曼旗残疾人联合会 姚常明

2016年1月8日)

    一年来,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以及残联全体成员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认真负责,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现述职述廉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三严三实的总体要求,把学习、践行“十八大精神”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重点,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认真开展权力观自我教育,增强权为民所用的责任感。通过学习,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一年来,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旗委、政府保持一致,能紧密地团结班子成员,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保证残联的工作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真抓实干,全面落实惠残政策。做为一名基层单位的主要领导,就要勤奋从政,尽职尽责,做到事事、处处为人表率,身体力行,时时刻刻把残疾人的疾苦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狠抓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障。今年共2509名贫困残疾人发放困难补贴72.5万元,为2459名重点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91万元,为99大中小学残疾及残疾家庭学生发放助学补助13.9万元。全旗2669名农村贫困残疾人享受农村低(五)保政策,364名贫困城镇残疾人享受城镇低(五)保。残疾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2.3万余人,参保率达90%以上,实现了重度农村残疾人医保由政府代缴。城镇残疾人医疗保险金已全面铺开,重度残疾人享受参保费优惠60元的照顾。共有2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得到农村危房改造,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0万元。协调白音他拉苏木16位企业爱心人士与16名残疾儿童结为帮扶对子并为每位残疾儿童捐助1000元,12户商户为12名残疾儿童捐款2400元。开展临时救济救助与“造血式”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扶助政策,2015年累计救助特困残疾人家庭38户,发放救助金11.2万元;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7万元,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17户。投入专项资金17.5万元,完成了5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

积极带队入村,开展包联工作。自开展“十个全覆盖”工程以来,积极投身治安镇新立户村“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中去,与镇村干部、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村容村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村新建村部1所(文化活动室)共7间240平米,修水泥路2.4公里,栽植京桃、金叶榆2000余株,砌院墙3441米,建文化广场一处4600平米,铺砂石路2000延长米,拆除危土房35处(110间,占全村危土房的70%)。

组织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在实践中能独立组织指导开展各项工作;能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正确决策;具有较强的指导、帮助乡镇残联开展各项工作的能力;注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因素,并使他们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能整合和协调残联内外的各种力量,把残疾人的事情办好。对残联的工作动态胸中有数,并能随时提出指导和改进意见,使残联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并取得最佳效果;能组织带领班子成员正确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种问题,使下属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迎刃而解。

  深入实际,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扎实、艰苦的工作作风,于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一年来,自己带领班子成员深入镇、村、社区及残疾人家中走访、座谈,开展现场办公,为基层残联或残疾人协调办理各类实事达15件以上。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情,都是经过深入调查和反复思考后才认真扎实地去做。对于来残联办事的广大残疾人朋友,无论亲疏,都能以诚相待,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尽快办理;对不符合条件或一时办不成的,就耐心细致地向他们做解释说服工作,既不敷衍了事,又不放弃原则乱办,让他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全年接待残疾人来访50人次,未发生一起残疾人越级上访事件。工作中不推诿扯皮,不拣轻怕重,勇于揽大事、挑大头;有了成绩就总结经验共同提高,不沾沾自喜;有了问题就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不推脱责任。一年来,残联的各项工作从未出现大的失误和过错。

二、廉洁自律方面

    按照旗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干部和广大残疾人中树立了务实、风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一是明确责任。明确了理事长对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实行对口负责。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之中,努力形成了班子齐抓共管、上下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率先垂范。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做到了三个带头。即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班子实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凡遇重点工作、财务开支等重大事项,均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带头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坚持写心得体会。认真检查、总结、自评、报告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自己及全体干部职工在本年内均未发生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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