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河堤字〔2017〕8号
2017年关于土地发包问题的
请 示
旗水务局:
根据原孟公所堤防两侧土地到期,需要重新发包;原苇莲苏所水利用地收费难,就以上两项工作,我单位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仁土地价格不变,土地面积重新核实丈量,土地制作GPS图,原有承包户不变,部分土地做调整,不好管理的转包给他人,承包期3年,承包价格不变,分期付款,一年一缴,制定规范合同。
二、苇莲苏土地零散、土质差、价格高、收费难,因粮食价低,按承包户要求,承包价位下调,原280元/亩降到220元/亩,原220元/亩降到180元/亩,原合同解除重新签订,承包期限不变;低于180元/亩的不做降价调整,执行原合同。
因涉及到原有土地重新发包,部分土地降价,合同重新签订,土地面积会有变动,特此向局党委领导请示望给予批复。
此请示
奈曼旗河道堤防管理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