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党费追缴基本情况及追缴开展方案

发布日期:2016-11-09 浏览次数:113

2016年党费追缴基本情况及追缴开展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2008年至2014年度党费缴纳清查工作,我支部及时召开支部会议,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按文件要求对我支部全体党员2008年至2014年度党费缴纳情况进行分类核算清查。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8年至2014年七个河道堤防管理所有党支部6个,共有党员37名,分为四个类型,其中分为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退休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

1、因七个单位系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各单位基本没有其它收入,只有部分所长及财务人员上班开工资,其它职工只能分基本工资田,在家种地,所长及财务人员也没有按当年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只按各单位条件定额发放年薪。(举手表决)

2、退休人员按企业标准发放退休工资,月工资千元左右,生活非常困难。

3、部分所因单位收入情况,所有上班人员只发半年工资,其余挂帐,人均年收入低于2万元。

4、在编不在岗党员,因单位条件每人只分几亩土地耕种或打零工收入,多年来生活非常艰难。

5、由于几年来各单位党支部只收取部分党费,以不计名方式上缴,现只能查清各所历年交纳党费总额,无法分清缴费人员。

二、清查及追缴方案

1、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征求党员意见及建议,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党费核算,党员工资收入核算。

2、对党员收入进行分类,按类核算、按标准核算。

3、经过财务查帐,走访调查,实缴党费及按工资收入对比各单位每年实缴党费金额,高出标准党费金额。

4、通过调查研究制定方案,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按年工资总额,除去保险后按党员缴费标准交纳追缴党员,退休党员根据征求意见,自愿原则,不予追缴党费,在编不在岗党员因种工资田收入过低,按农民党员标准核算收缴党费。

5、综上述几点,结合党员工资收入自2008年至2013年末实缴党费比应缴党费略高,因此此年度不在向全体党员追缴党费。

6、经过个人工资核算,2014年9名党员收入略高,按工资标准追缴每人100元党费(王春利  席志峰  陈  富

孙凤刚  王学成  李国红  陈立国  胡献东 桑宏志)

7、2015年-2016年本支部全体党员已按党费收缴标准向党组织缴纳部分党费。

8、召开党员代表会议,以上基本情况及方案向大会通报研究,举手表决,同意后通过代表签字,支部出示党费追缴收款收据,将会议记录、开展方案、党员分类表、领导小组名单,工资核算清单、追缴的党费及收款收据整理齐全,一式二份,上交系统党委1份,支部存档1份,以备审查。

 

附:党费追缴领导小组

 

                  奈曼旗河道堤防管理所

                  O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党费追缴领导小组

 

 

 

 长:王春利

 

副组长:胡献东

 

 员:李艳华  高晓艳


16年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1.xls
16年补交党费说明.docx
信息来源:党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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