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审计局 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6-03 浏览次数:109


一、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审计局在旗委、政府和市局领导下,紧紧围绕旗委、政府工作中心,按照“创新奈曼、实现突破”工作总要求,积极创新审计理念,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优化审计资源,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新的成绩。截至10月底,共审计和审计调查单位26个,查出违规金额51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50万元。向旗人民政府及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15篇,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28条,审计建议被有关单位采纳20条,采纳率为71%。

(一)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努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

2012年度旗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按照“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坚持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的原则,对旗财政局、地税局、发改局教体局、计生局、国土局、水务局7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收入的真实性、财政支出的合法性、财税政策执行的严肃性以及预算执行单位“三公”经费控制情况。通过对7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了财税部门及预算执行单位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应列未列支出、虚增财政收入、虚列财政支出、坐支非税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审计局代表旗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旗本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得到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评价。

(二)加强政府性债务审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在市审计局的领导下,旗审计局把政府性债务审计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的原则,对旗本级及所属12苏木镇截至2012年底和2013年6月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及其他相关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涉及政府性债务的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通过审计也发现了我旗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政部门统计的债务数据不够准确,通过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等,通过市、旗两级审计机关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在政策口径变化的情况下,我旗政府性债务审计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债务数据及相关资料一次性通过审计署检查验收。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责。按照旗委组织部的委托,我局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打破股室界限,统筹考虑审计资源,合理调配审计力量,采取与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与苏木镇财政决算相结合的方式,较好地完成了55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情况。对苏木镇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买税问题较为普遍;二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较为突出;三是个别苏木镇政府债务数额较大,债务负担沉重、四是“三公经费”超支较多。通过开展“任中防范、离任监督”的经济责任审计,增强了领导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责任意识,促进了领导干部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提高了领导干部民主决策能力和当家理财水平,同时也为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较为详实的审计结果报告,使审计结果切实成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

(四)加强卫生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根据自治区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在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对旗人民医院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12年,旗人民医院各项收入总计10305万元,其中:医疗收入8753万元,财政基本补助收入1153万元,财政项目补助收入359万元,其他收入40万元。各项支出总计10044万元,其中:医疗业务成本7270万元,管理费用2390万元,其他支出39万元,财政项目补助支出344万元。结余261万元。通过审计查出应缴未缴水利建设基金、坐收坐支药品收支结余以及乱收费等方面的问题。二是根据自治区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对2009-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09至2012年,我旗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应到位资金3,292万元,其中:上级拨入经费2,882万元、市级应配套 205万元、旗级应配套205万元。2009至2012年,我旗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实际到位资金3,166万元,其中:上级拨入经费2,882元、市级配套114万元、旗级配套170万元。通过审计调查发现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市、旗两级配套资金未到位,财政及卫生主管部门滞留公共卫生经费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对旗人民医院和公共卫生经费审计和审计调查,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了改进建议,促进及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审计机关形象。一年来我局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坚持审计工作进行到哪里,廉政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了《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层层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区分不同岗位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具体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审计署“八项规定”和通辽市审计局十二条审计工作纪律就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反腐倡廉警钟常鸣,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积极开展审计回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从源头堵住审计人员违反机关纪律的现象,由于制度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近年来我局机关情况良好,没有发现被审计单位举报事件,收到了预期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审计创新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审计成果转化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不足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4年审计工作计划

2014年,审计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在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一)对旗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坚持以“一切收入均应纳入预算管理,一切支出均应按预算花钱”为标准,全面监督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执行的规范性,着力揭示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分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推动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促进财政改革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对苏木镇政府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坚持以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促进改革为目标,加大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对预算流于形式或无预算等方面的问题重点反映和揭示,促进严格按照预算法、税收征管法等办理财政收支业务。对空转税收、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揭示,促进苏木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要继续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深化审计内容、规范审计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加大任中审计比例,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作用,健全和完善审计结果联合跟踪督办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促进地方经济良性发展。

(四)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围绕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实事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关注政府投资效益,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肃查处高估冒算、挪用侵占建设资金、损失浪费等行为,切实规范投资市场,促进建设项目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五)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坚持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开展审计工作,着力揭示和反映落实惠民利民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以及各种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对涉农惠农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费补贴、退耕还林补助、退牧还草补助、林业生态资金等涉农惠农资金拨付管理发放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涉农惠农资金发放管理中是否存在虚假申报、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促进国家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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