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审计局在旗委、政府和市局领导下,紧紧围绕旗委、政府工作中心,按照“创新奈曼、实现突破”工作总要求,积极创新审计理念,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优化审计资源,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新的成绩。截至10月底,共审计和审计调查单位26个,查出违规金额51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50万元。向旗人民政府及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15篇,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28条,审计建议被有关单位采纳20条,采纳率为71%。
(一)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努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
2012年度旗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按照“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坚持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的原则,对旗财政局、地税局、发改局、教体局、计生局、国土局、水务局等7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收入的真实性、财政支出的合法性、财税政策执行的严肃性以及预算执行单位“三公”经费控制情况。通过对7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了财税部门及预算执行单位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应列未列支出、虚增财政收入、虚列财政支出、坐支非税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旗审计局代表旗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旗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得到了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评价。
(二)加强政府性债务审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在市审计局的领导下,旗审计局把政府性债务审计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的原则,对旗本级及所属12苏木镇截至2012年底和2013年6月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及其他相关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涉及政府性债务的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通过审计也发现了我旗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政部门统计的债务数据不够准确,通过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等,通过市、旗两级审计机关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在政策口径变化的情况下,我旗政府性债务审计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债务数据及相关资料一次性通过审计署检查验收。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责。按照旗委组织部的委托,我局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打破股室界限,统筹考虑审计资源,合理调配审计力量,采取与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与苏木镇财政决算相结合的方式,较好地完成了55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情况。对苏木镇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买税问题较为普遍;二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较为突出;三是个别苏木镇政府债务数额较大,债务负担沉重、四是“三公经费”超支较多。通过开展“任中防范、离任监督”的经济责任审计,增强了领导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责任意识,促进了领导干部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提高了领导干部民主决策能力和当家理财水平,同时也为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较为详实的审计结果报告,使审计结果切实成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
(四)加强卫生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根据自治区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在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对旗人民医院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12年,旗人民医院各项收入总计10305万元,其中:医疗收入8753万元,财政基本补助收入1153万元,财政项目补助收入359万元,其他收入40万元。各项支出总计10044万元,其中:医疗业务成本7270万元,管理费用2390万元,其他支出39万元,财政项目补助支出344万元。结余261万元。通过审计查出应缴未缴水利建设基金、坐收坐支药品收支结余以及乱收费等方面的问题。二是根据自治区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对2009-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09至2012年,我旗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应到位资金3,292万元,其中:上级拨入经费2,882万元、市级应配套 205万元、旗级应配套205万元。2009至2012年,我旗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实际到位资金3,166万元,其中:上级拨入经费2,882元、市级配套114万元、旗级配套170万元。通过审计调查发现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市、旗两级配套资金未到位,财政及卫生主管部门滞留公共卫生经费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对旗人民医院和公共卫生经费审计和审计调查,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了改进建议,促进及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审计机关形象。一年来,我局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坚持审计工作进行到哪里,廉政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了《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层层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区分不同岗位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具体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审计署“八项规定”和通辽市审计局十二条审计工作纪律,并就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反腐倡廉警钟常鸣,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积极开展审计回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从源头堵住审计人员违反机关纪律的现象,由于制度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近年来我局机关情况良好,没有发现被审计单位举报事件,收到了预期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审计创新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审计成果转化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不足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4年审计工作计划
2014年,审计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在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一)对旗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坚持以“一切收入均应纳入预算管理,一切支出均应按预算花钱”为标准,全面监督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执行的规范性,着力揭示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分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推动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促进财政改革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对苏木镇政府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坚持以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促进改革为目标,加大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对预算流于形式或无预算等方面的问题重点反映和揭示,促进严格按照预算法、税收征管法等办理财政收支业务。对空转税收、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揭示,促进苏木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要继续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深化审计内容、规范审计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加大任中审计比例,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作用,健全和完善审计结果联合跟踪督办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促进地方经济良性发展。
(四)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围绕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实事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关注政府投资效益,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肃查处高估冒算、挪用侵占建设资金、损失浪费等行为,切实规范投资市场,促进建设项目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五)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坚持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开展审计工作,着力揭示和反映落实惠民利民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以及各种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对涉农惠农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费补贴、退耕还林补助、退牧还草补助、林业生态资金等涉农惠农资金拨付管理发放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涉农惠农资金发放管理中是否存在虚假申报、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促进国家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