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奈林村村规民约
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规范村民日常行为,改善村容村貌,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引导村民不涉黑,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文明上网用网,禁止造谣传谣,打击负面、反动言论。微信平台成员必须实名,否则一律清除出群。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对违反者每次罚款200元,并限期恢复原样。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加强生态乡村建设,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在禁牧期内放牧。凡在禁牧期放牧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造成幼树损毁的,每株罚款200元。
9.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禁焚烧秸秆,严禁秸秆进村,提倡秸秆粉碎饲喂,防止火灾发生。凡院内秸秆超过50捆的,必须在当天清除,不听劝阻的每次罚款50元;发现野外用火每次罚款500元。
10.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11.村民门前实行“三包”制度。一是 “包街道卫生”,房前屋后及街道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二是“包垃圾清运”,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粪堆。三是“包环境秩序”,房前屋后的花草及绿化树木要加强管护;凡在庭院外及街道上堆放杂物,经劝阻后不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200元,在村内曝光台上曝光,该户不得享受任何扶持救助政策。
12.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1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
1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15.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16.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17.家家都要为全村公益事业出资出力做贡献,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人人争当新时代文明志愿者。
18.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19.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20.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1.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重男轻女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子女有赡养能力不赡养老人的,老人及子女不得享受扶持及救助政策。
22、上述各类罚款事项,拒不执行者,由村委会按季度汇总,提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23、对上述条款中所收取的处罚金,一律用于本村村民自治工作相关费用支出,费用支出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向全体村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