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核销差旅费不规范问题。对2014年至2018年差旅费报销票据进行自查,要求赴外地差旅费报销票据后附会议通知、文件等附件,没有找到文件和会议通知的,责令相关责任人补齐出差审批表等相关内容,通过自查,对存在超标准报销情况的,要求相关责任人按规定把超出部分如数退回,涉及出差人员23人次,共收缴报销费用4400元钱。同时责令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书面检讨,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点人点事进行警示教育。制定完善了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奈市监字〔2019〕67号),完善差旅费核销机制。二是针对公务用车管理缺失等问题,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制定了公务用车出入情况统计簿,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定点加油、维修,杜绝公车私用情况的发生。三是针对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通过对2014年至2016年财务账目的彻底清查,发现原质监局共有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为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3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给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助餐费300元。针对此情况已形成书面报告。四是针对大额资金支付情况的问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现金支付行为,避免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少用或不用现金支付,现金支付每笔限制在1000元以下,并对已发生的大额资金支付情况进行了一一说明。五是针对招待费核销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组织财务人员对2014年至2018年招待费核销情况进行了自查,排查是否存在违规问题。通过自查,发现有烟酒入账现象,一共涉及8笔3487元钱,已责令原局长和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及主要负责人平摊费用如数退回并作书面检讨,同时进行了提醒谈话,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点人点事进行警示教育。要求招待费核销后附接待公函、接待对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现象。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9、执行机关工作纪律不严格。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二是上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个人邮件不允许邮寄到单位,并对发生此类情况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强化纪检监督工作,原质监局纪检组长是其垂管任命的,机构改革后,原质监局设有专门派驻的纪检组长,原纪检组长承担着局机关其他事务,针对此情况,原质监局于2014年分别上报原通辽市质监局和奈曼旗纪委报备。
10、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有违规现象。整改措施:一是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对所有账目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对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重新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奈市监字〔2019〕67号),规范财务流程,完善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把好资金使用、票据管理和支出审批关。三是规范财务监管,定期开展审计工作。四是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对已发现的燃油核销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形成了书面情况说明,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讨,并进行提醒谈话,在全体职工会议上通报批评,起到警示作用。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一岗双责”不到位。整改措施:一是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全旗市场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逐级签订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制定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奈市监党组〔2019〕13号),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细则,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每半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四是认真落实“四个亲自”,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
三、巩固深化巡察成效,切实增强整改工作实效性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将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机关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谈问题、找差距、寻不足,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倒排时间进度,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压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充分运用巡察整改实效,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局领导班子议事议程,同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实施、一起检查考核,推动工作任务落实,确保“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各股室所充分履职,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探索建立抓整改的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绝不放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5-2809617、2809627;电子邮箱:nmqgs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