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5日至9月19日,旗委第五轮第四巡察组对原质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下旬,旗委第四巡察组向原质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原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强化落实。旗委巡察组反馈会议结束后,原质监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各股室所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旗委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1个问题细化并明确整改措施,制定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二)明确责任,注重长效。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时间、集中攻坚。局党组书记亲自抓、亲自管,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形成全面动手一起抓整改、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共性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科学、合理、长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四个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存在表面化、形式化、走过场问题。整改措施:(1)关于“三务公开”问题。一是重新制定了“三务公开”制度(奈市监党委〔2019〕3号)。二是设置了“三务公开”公开栏,做到公开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场所,确保党务政务财务、办事依据等内容全面、规范。(2)关于针对出租车气瓶检测建站问题。自治区要求达到4000个车用气瓶标准才能建站,我旗目前只有大约700个车用气瓶,未能达到建站的标准,我们已把相关情况通过宣传单等形式向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司机进行了宣传。
2、贯彻党章、党内政治规定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整改措施:一是关于“三重一大”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原质监局党组专门召开了党组会,重新制定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奈质党发〔2019〕3号),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程序规范。二是关于大额支出无会议研究痕迹等问题。依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做到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大额支出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做好会议记录,严格开展市场对比和询价,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对入账发票进行审核。三是关于行文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奈曼旗质监局机关公文收发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文规范,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行文工作,所有行文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由一把手签发。四是关于一些政府性投资项目把关不严等问题。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奈市监字〔2019〕67号),同时对专项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把关,进行有效监督。责令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讨并进行了提醒谈话,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点人点事进行警示教育。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不重视思想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得不严不实。整改措施:一是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紧不实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制定了《奈曼旗质监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奈市监党委〔2019〕2号)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完善集体学习笔记和个人学习笔记,做到完整、规范,严格执行学习签到、请销假制度,并对学习笔记记录不完整、不认真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关于党章、党规等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通过采取“每周一学”、讲党课和“两学一做”基本知识测试等有效措施,使党员干部掌握应知应会的学习内容,并将学习制度常态化、制度化。
4、政治站位不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奈市监党组〔2019〕17号),进一步明确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责任,细化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做到内容符合实际,杜绝抄袭。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工作机制,落实专题会议各项制度,严格规范意识形态会议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三是召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出台了《奈曼旗质监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奈质党发〔2019〕6号)。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会议,并撰写了《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奈质党发〔2019〕9号)。四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讨并进行了提醒谈话,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点人点事进行警示教育。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整改措施:一是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奈市监党委〔2019〕8号),规范会议程序,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重新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通知》(奈质党发〔2019〕13号),并按程序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实际情况深刻查找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认真查找原因,及时整改,让“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成为常态。三是对相关责任人采取提醒谈话等方式,使其提高政治站位,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6、“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奈市监党委〔2019〕7号),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二是按时召开支部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组织讲党课,党员有专门的的学习笔记,党组书记定期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党建材料应付、造假问题突出。整改措施:一是印发了《关于重新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奈质党发〔2019〕11号),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责令专人具体负责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三是坚持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述廉评议考核制度,从严压实抓党建工作责任,坚决杜绝造假问题。四是责令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讨,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点人点事进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