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7日至9月19日,旗委第二巡察组对原奈曼旗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27日,旗委巡察组向原奈曼旗工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立行立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印发了《奈曼旗工商局关于落实旗委第五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落实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整改台账,强力推进落实。一是梳理问题清单。召开专题党组会和干部职工动员大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照巡察组指出的13个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奈曼旗工商局对照认领旗委第五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二是突出立行立改。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
二、整改落实情况
旗委第五巡察组对原奈曼旗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共提出6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针对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践行“两个维护”不到位,没有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整改情况:一是安排部署各基层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审议时的讲话。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于2019年2月14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2019年4月4日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组织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第1次集体学习,会上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四是制定了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设立学习签到簿。
2.局党组领导核心发挥作用不强,一些领域维护消费者权益不力。整改情况:一是对原奈曼旗工商局承办存在问题的案件形成了整改报告4份。二是举一反三,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原奈曼旗工商局印发了自查通知,对2016-2018年奈曼旗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2019年2月15日组织企业股、基层指导股职工学习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年报公示工作通知,提升了业务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和政策执行能力。四是制定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奈市监字〔2019〕42号),对户外广告开展专项整治。
(二)针对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3.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思想建设乏力,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奈曼旗工商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奈工商系党字〔2019〕15号)。二是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奈曼旗工商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奈工商系党字〔2019〕16号)。三是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于2019年1月18日和2019年2月28日在原工商局二楼会议室进行2次集体学习。
4.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深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认真。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书记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了2018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二是全体干部职工于2019年1月24日签订了意识形态责任状。三是于2019年2月14日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完善了《奈曼旗工商系统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奈工商系党字〔2019〕12号)。
5.“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流于形式。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制定了《奈曼旗工商系统党委第一季度支部“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奈工商系党字〔2019〕13号),并按计划进行集中学习。二是已将原奈曼旗工商局“两学一做”微信学习群与工商工作群单独设立,便于学习内容的推送。三是制定了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成效监督评价制度(奈市监党委〔2019〕3号)。
(三)针对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6.党组织建设方面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肃。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了选人用人相关制度,并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实行一把手 “末位表决制”,规范会议记录并确定专人记录。
7.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了党组(党委)会议,制定完善了《奈曼旗工商行政管理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奈工商党组字〔2019〕1号)、《奈曼旗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奈工商党组字〔2019〕2号)、《奈曼旗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奈工商党组字〔2019〕3号)。二是于2019年2月14日在党组(党委)会议上重新研究修订了《奈曼旗工商系统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奈工商党组字〔2019〕5号)。
8.“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树得不牢,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条例》抓好落实。二是于2019年2月28日,原工商系统党委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党课,并学习了党的基础理论知识。三是制定了《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奈市监系党字〔2019〕7号),由党建办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四是制定了《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奈市监党委〔2019〕8号),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五是于2019年2月14日在党组(党委)会议上重新研究修订了《奈曼旗工商局学习制度》(奈工商办字〔2019〕6号)。六是制定了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奈市监党委〔2019〕6号),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党员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针对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以上率下做的不够。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重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上学习了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三是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点名批评,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行了警示教育。
10.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整改情况:一是在2019年3月4日召开的党委(党组)会议上,研究完善了《奈曼旗工商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下发到各股、室、所,要求各股、室、所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各类登记表格按程序填报并规范入档。三是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点名批评,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行了警示教育。
(五)针对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1.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混乱。整改情况:一是财务股结合实际修改了《奈曼旗工商局内部控制制度》,并于2019年2月14日提交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二是取消老式报销单,改为在原始支出发票上由会计、经手人、分管财务领导签字。三是制定完善了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奈市监字〔2019〕67号),完善差旅费用核销机制。四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奈曼旗工商局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修车费、办公费报销要求,规定今后原始发票必须附明细清单。五是规范公务接待费报销,要求今后招待费报销必须在餐饮发票后附原始菜单、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六是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对原来填报差旅表出差事由不明确、不完整的,核实后马上补填清楚完整。规定今后差旅费报销必须在报销单上附相关培训、会议文件,填报事项清楚完整。
12.执行廉洁纪律不严。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财务股开展了一次自查,形成了《奈曼旗工商局财务自查报告》,对违规报销的2445元全部进行收缴并上缴旗财政部门,同事在系统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六)针对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3.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压力传导递减。整改情况:一是原奈曼旗工商系统党组(党委)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了奈曼旗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二是于2019年1月24日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提醒谈话和两节期间廉洁从政提醒谈话,规范谈话记录,谈话领导和被谈话对象均已在意见栏上签字。三是于2019年2月25日原奈曼旗工商系统党组(党委)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四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奈市监党组〔2019〕14号),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五是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了全旗市场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由一把手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所负责人逐级签订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