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住建字〔2014〕17号
关于调整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
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李栋江(局长、党组书记、系统党委书记):
主持系统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办公室和财务工作;侧重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安排、计划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审批、收费监督等方面工作。
田爱军(系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城镇管理、党建、群众路线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会、老干部、计划生育、综治、信访、档案、住建系统目标化管理考核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项工作。负责党委办公室、城管股、档案管理股、城管监察大队、环卫所、市政管理所和污水处理厂。
朝格图(副局长、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房地产开发、住房保障、房屋征收、供热、物业管理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项工作。负责房产股、房管局、供热办、房屋征收办、物业管理中心,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崔海学(副局长、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建设市场管理、建筑业改革发展、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工程监理、建筑科技、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负责城建股、建工股、质监站、检测中心。
林春山(副局长兼自来水公司经理、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自来水公司和供水事业发展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项工作。
张仲新(副局长、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城乡规划管理、测绘管理、燃气管理、村镇建设、危房改造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项工作。负责规划所、测绘所、燃气办。
请各股室、二级单位按以上分工,主动请示汇报工作。
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抄报:市住建委,旗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郭福军部长、穆永春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