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3 浏览次数:67

 

 

 

 

 

 

奈住建党发〔2014〕2 号

 

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系统各二级单位党支部:

经系统党委研究同意,现将《住建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委员会

O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住建系统关于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确保住建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住建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范围对象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是住建局机关及系统各二级单位。

二、目标任务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紧紧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着力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解决工作中慵懒散、等靠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窗口和执法单位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审批程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进行。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3月开始,大约在9月末结束。分三个环节,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建,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三个环节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1.积极组织动员部署。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召开本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会议结束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征求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2.抓好学习教育。局机关及各二级单位要通过主要领导讲党课、辅导领学、讲座集中学、讨论分组学、规定篇目自学等方式进行。专题学习,即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学习《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旗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旗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通辽市委编印的必读书目。必读书目包括《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 《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干部教育读本》、《全区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以及《通辽市党组织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实例汇编》、《通辽基层党组织书记服务群众务实清正100例》、《通辽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案例剖析》。《奈曼旗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工作的意见》、《奈曼旗纪委推进“八个有效”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及旗委十一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

3、开展专题讨论。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我的群众观”专题讨论,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本单位“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具体要求进行讨论。从而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本问题,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

4.广泛征求意见。着重听取群众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要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个别听”与“集体谈”相结合、“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相结合。

5、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要找准找实“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特别是注重从基层反映、群众诉求、信访案件、街谈巷议、网民批评中查找问题,确保问题找得准、整改有方向。在形式主义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知行不一、不求实效、弄虚作假等问题;在官僚主义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自我膨胀等问题;在享乐主义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等问题;在奢靡之风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骄奢淫逸等问题。各单位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行检查。

6.谈心谈话相互剖析。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与每名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都要开展谈心活动,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要通过谈心交心、个别沟通,切实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好。

7.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自我剖析。各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深入分析,做到准确成像。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对照检查材料要有遵守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旗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精神情况;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不能打捆,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系统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查把关。

8、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要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要在普遍谈心交心、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丑亮短、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真正红红脸、出出汗,使心灵受触动、思想受教育,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一把手要带头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敢于开展批评。系统党委派人员参加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两方案一计划”,即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明确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及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要报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宏观指导和具体把关,确保“两方案一计划”务实管用,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

2.坚持上下联动抓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活动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本单位整改的问题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攻坚克难、持续用劲,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3.进行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旗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逐项予以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同时,要坚持科学整改,不能劳民伤财,不作表面文章。

4.加强制度建设。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反对享乐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制度规定。 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细化接待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监督执行。  

五、工作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全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把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一)成立领导机构。系统党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谋划、推动活动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服务保障职能,逐级建立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查指导和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督查组的工作,有问题及时沟通,共同研究整治。各单位要全力做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旗委精神,宣传活动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作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住建系统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工作实际,住建系统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李栋江    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田爱军    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   

              朝格图    副局长   

              崔海学    副局长   

              林春山    副局长   自来水公司经理

张仲新    副局长

 :  孙清林(党委委员)、于爱华、黄丽娟、江曙光

             冯玉平、刁兴昌、孙立军、王立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话04754212258

主任   于爱华(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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