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建立联系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3 浏览次数:145


 

 

 

 

 

奈住建党发2014〕3 号

 

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建立联系点的通知

 

系统各二级单位党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住建系统党委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联系点,以便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系指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联系对象

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系统党委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 主要任务

1、指导联系点开展活动。全程督促指导联系点活动开展,重点要指导联系点制定一个好方案、查摆一批突出问题、落实一系列整改举措、形成一套长效制度,力争把联系点建成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示范点。

2、到联系点上主题党课。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要的内容,为联系点党员干部上一堂关于党的群众路线主题党课,教育和引导联系点党员干部正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教育实践活动上来。

3、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主动与联系点班子成员进行交心谈心,既查找自身不足,又帮助联系点班子成员发现问题,督促联系点班子成员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4、参加联系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促联系点班子按照要求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分析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5、督促联系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联系点存在突出问题,亲自审定联系点的整改方案和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督促联系点结合实际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6、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针对联系点实际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以及影响和制约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帮助联系点想办法、出实招,及时提出科学的对策和解决办法,积极为联系点提供多方面的帮助,多为联系点办实事、解难题,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三、有关要求

(一)各联系点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工作,党支部负责人要主动向联系领导汇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包括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二)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要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除要出席联系点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外,至少要赴联系点开展工作35次。系统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联系点的工作动态,及时向旗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

附件:奈曼旗住建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联系点安排表

 

 

             中共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委员会

                   0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住建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联系点安排表

 

领导姓名

联系点

 

李栋江

局机关党支部

老干部党支部

住房公积金党支部

 

 

田爱军

市政所党支部

环卫所党支部

城管大队党支部

污水处理厂党支部

规划所党支部

朝格图

房产局党支部

征收办党支部

供热办党支部

物业所党支部

崔海学

质监站党支部

检测中心党支部

林春山

自来水党支部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