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环保局政风行风建设
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推进环保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塑造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努力为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旗环保局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全面履行环境保护管理和服务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为全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服务项目建设。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对重大项目,实行主动、超前服务,提前介入,主动深入到企业现场办公;对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实行跟踪服务。
三、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审批。向社会公开工作职责、执法程序、收费标准、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限等,推进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政务。
四、落实便民措施,正确对待群众诉求。畅通环保投诉热线“12369”,落实信访首问负责制、跟踪督办制、结果回访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及时解决群众环境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五、坚持廉洁从政,加强纪律监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职业道德规范”;严谨公款挥霍浪费,私设“小金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从严查处以任何形式收受服务对象礼金、有价证券和吃拿卡要现象。
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全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诺责任人:杨静源
监督投诉电话:0475-4222271
奈曼旗环境保护局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