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环境保护局 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3-11-10 浏览次数:176

奈曼旗环境保护局

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3年,我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全旗环保工作,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抓巩固、抓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为环保事业的持续、协调发展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

一、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首先对党组班子严要求,班子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公正、廉洁,做到“三个有”,即有宽阔的胸怀、有实干的精神、有清廉的形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狠抓环保系统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三要三不要”,即要学习、要敬业、要廉洁,不要伸手、不要计较、不要攀比;二是切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重视度,局党组召开了二次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干部职工做到“三个绝不能”,即绝不能损害群众利益、绝不能助长不正之风、绝不能玷污环保形象;三是分解、细化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性。年初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与环保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使环保中心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全体环保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在廉政教育上,我局通过建立党风廉政教育机制,并将党风廉政教育充分融入环保业务工作中。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加强了对各种腐败现象的预防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二是以“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为目标,充分运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基地等载体,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三是认真学习贯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保证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顺利落实,为各项环保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三、动真抓实,着力健全环保制度建设

制度是行为的规范和依据,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十分重视制度和机制的创新。一是根据《市环保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失职追究制等有关工作制度;二是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环保部门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也可以说我们环境监管人员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为此我们十分强调用制度规范约束权力的行使,做到权力行使到那里,监管制度就运作到那里。环保审批、环保验收、环保处罚、排污费征收四个环节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环保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需要特别加强的地方。我们一直以来加强环境管理四个环节上的廉政建设,即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把好“四个廉政关”;三是重抓落实。在环保验收、环评审批环节,我们实行了环保审批廉政建设意见反馈制度,接受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行政处罚环节,我们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减少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行处罚集体讨论决议制度;在排污费征收环节,由局纪检组牵头,加强对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督查;四是注重督查,我们在抓好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同时,还积极利用社会外部监督力量,聘请行风监督员,特约环保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各项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努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顺利,一直以来,全局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今后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仍十分艰巨,新形势、新任务向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求真务实,进一步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完成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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