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编委办公室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旗委领导要求,结合编办工作实际,现将2014年编办重点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抓好事业单位的进一步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首先,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对事业单位进一步进行清理规范,通过对全旗各事业单位的清理、核查,对那些职责不清、经费形式不明确、改革进行不彻底的事业单位进行规范和理顺,重新规范各事业单位“五定”(定职能、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形式、编制结构);其次,在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根据通辽市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和目录,进行初步分类,并认真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改企等有关工作。
二、完善农牧林场改革工作。由于2010年已完成了全旗各国有农牧林场税费改革工作,2012年完成了各国有农牧林场管理人员定编定岗工作,但在改革方案中没有明确表述管理人员经费形式,造成管理人员工资、人事和编制管理不便,退休人员待遇难于界定等问题。属于改革待完善问题,应尽快解决。是上半年要完成的一项重点工作。
三、运作实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由于2008年水管体制改革方案被取消,旗委、政府再没有拿出新的改革措施,造成水管单位人员多次上访,如果不尽快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也给下一步全旗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带来一定影响和不稳定因素,应该借着完善农牧林场改革之机,应尽快运作实施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四、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整合监管职责和机构,将原工商局、质监局所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宾馆餐饮区域和单纯性餐饮服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职能,商务部门承担的酒类食品流通监管职能进行整合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抓好人员划转,编制调整增加工作。
五、抓好财政拨款事业编制调剂和总量控制工作。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的控制编制总量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精神,将2年来新增财政拨款事业编制,调剂压缩到2011年底上报中央统计数,确保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与上级要求相统一。
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按照编委会议事规则和机构编制管理、人员调配制度办事,凡涉及机构编制审批、职能调整整合、空编进人等事宜均通过编委会或编委主任办公会议议定,定期进行编制证审核年检,严格控制超编进人和吃空饷人员。
七、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按照《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做好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加强对登记事项的审查监督,对已发生变化且又未申请变更登记的,结合年检工作督促办理,加强对法定代表人履职的监督。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2014年在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开展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对事业单位的实地核查,针对登记申请和年检中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和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是否正确履行职能方面进行核查。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使登记档案管理达到规范水平。
八、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奈曼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编办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旗委有关文件以及领导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深入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提高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夯实基层基础。牢牢把握活动的目标要求,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整改落实,全力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九、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