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联合审查工作意见
旗编委于2014年4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全旗机构编制核查暨推行实名制管理工作动员培训会议,会上,要求全旗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强化监督、严格落实,确保整个核查工作实现“零差错”和“四清两对应”的任务目标。
会后,各机关事业单位都及时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旗编办也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调研督导组,由编办主任带队,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相关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督查指导,并对核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截止5月末,机构编制自查工作已经结束,从6月1日开始,核查工作开始转段,进入联合审查阶段。联合审查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此次核查工作的质量和成败,因此今天将各联合审查部门叫到一起,召开一个工作协调会,再次强调一下各职能部门在联合审查过程中的职能分工,希望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尽职尽责、公正无私的完成联合审查工作,确保整个核查工作实现“零误差”。
编制部门主要负责审核:机构和内设机构设置审批文件、行政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调整材料、信息采集内容、事业单位五定方案等事项。
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各行政、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的配备、低职高配人员、非领导职数的核定和人员配备等事项。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审核:财政统一预算发放工资人员,已纳入财政预算但未统一发放工资人员,从拨付的单位经费中发放工资人员,单位自筹经费发放工资人员,核对工资拨付表等事项。
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审核:人事档案,工资档案,编外聘用人员,人员录用、安置、调配等文件资料。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审核:超编进人、编外用人等情况;未按编制数和实有人数申报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问题;在编不在岗人员、已调离、死亡、退休人员不办理核减编制手续,被判刑或者受到降级、撤职等处分人员仍在原单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吃空饷”问题。
此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编办,具体核查事项及存在问题,均由编办负责解释,各联合审查部门在审查过程中遇到不清楚的问题,要多于编办沟通,力争将这项涉及全旗机关事业单位、涉及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在要求时限内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具体到表格上,哪些部门审核哪些内容由编办业务人员进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