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编委办公室2014年上半年总结---2014年6月

发布日期:2020-06-02 浏览次数:100

旗编委办公室2014年上半年总结

 

按照旗委政府要求,现将编办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奈曼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办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学习计划,选定了学习篇目,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内蒙古自治区视察讲话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旗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内容。积极开展“双千”活动,支部成员下基层,深入东明镇荣升村,组织两委班子、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帮助该村谋划脱贫致富思路,寻找安排扶贫项目资金,深受干部群众的欢迎。广泛征求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不足,认真梳理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二)初步完成部分事业单位模拟分类工作

根据市、区两级编制部门的具体要求,在原来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对照通辽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目录,已将职能清晰、类别无异议的事业单位进行了初步分类并上报市编办备案。

(三)稳步推进各项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内政字[2004]270号)和通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的实施意见》(通党字[2009]11号)文件精神,在认真调研核实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各农牧、林场改革后续工作和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四)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对全旗249个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了年检,年检率达 95.7 %,年检合格率达100%4月中旬将年检、变更登记情况在通辽日报进行了公告。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登记管理部门的部署,深入旗民政及社会公益服务等机构开展了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制度工作调研。

(五)严格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和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工作

按照区、市两级机构编制核查和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旗编办组织召开了全旗机构编制核查和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动员培训会议,安排部署了机关事业单位核查工作,对核查范围、内容、要求、时限等做了详细部署,严格要求核查各环节工作,确保整个核查工作实现零差错和“四清两对应”的工作目标,“四清”指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两对应”指具体机构设置与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按照核查要求,编办组织调研核查组,深入相关单位进行调研、督查和指导,目前已经进入核查阶段,各个单位已经将自查材料准备齐全、表格填写完整,上报编办审核核查,待进行联合审查、汇总上报市编制部门。

(六)认真开展党建、扶贫、综治和精神文明工作

按照旗党工委要求,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深入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查摆领导班子和个人在“四风”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梳理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大调研、大落实、大走访”活动,党支部成员及全体党员多次深入单位联系点“东明荣生村” 和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调研走访,征求意见,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扶贫解困,深受老百姓和服务对象的欢迎。积极开展机关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树立机关形象,争创和发挥文明窗口作用,推动机关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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