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奈曼旗八仙筒供销合作社改制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6-01 浏览次数:95

奈曼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奈供销字(2014) 25号

关于奈曼旗八仙筒供销合作社改制的批复


奈曼旗八仙筒供销合作社:

  根据内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文件《关于规范改造重组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服务“三农三牧”职能作用,加快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创新,改造、重组、新建一批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健全、与农牧民联系紧密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经社务会研究决定,原奈曼旗八仙简供销合作社改制为奈曼旗八仙筒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经济性质由原集体所有制变更为有限公司,出资人由奈曼旗八仙筒供销合作社变更为奈曼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张志宇和张宇航。请尽快完善组织机构,建章立制开展业务。

奈曼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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