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旗编委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旗委十一届十二次全委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第一,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事业分类。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对事业单位进一步进行清理规范,通过对全旗各事业单位的清理、核查,对那些职责不清、改革进行不彻底的事业单位进行规范、理顺,重新设置各事业单位“五定”方案(定职能、机构、规格、经费形式、人员编制及结构);其次,在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根据通辽市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和目录,进行分类,并认真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改企等有关工作。
第二,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改革工作。按照市、区两级深化政府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置和运行机制,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按照上三级要求,调整整合、修订相关部门“三定”规定。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机构和职责,完成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第三,加强教育卫生工作调研,完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针对教育、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人才流动较慢,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人员队伍老化、断层、缺少年轻骨干力量和编制分配不均衡的实际,编办将加大对教育卫生系统工作调研,对存在的机构编制及相关问题,像旗委、政府和旗编委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及时完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为全旗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体制机制障。
第四,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按照中央要求,严格机构编制审核和编制总量控制工作,确保五年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空编进人逢进必考制度和空编使用通知单制度,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信息管理制度。严禁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超编进人,并积极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第五,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事业管理。
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以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协同各相关部门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与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根据市、区两级要求,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等相关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按照其提供服务的能力水平和上级行业级别评定标准确定行业级别。
第六,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现网络化管理。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严格对调整修订的法人证书使用期限、年度检验、资产变更等多项内容,抓好衔接落实工作。组织登记人员学习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网上审查、受理的相关业务操作技能。做好网上登记光盘购置使用、换发法人证书工作,完成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公示专栏,以新建编办网站为基础,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内容、以及违反《条例》、《细则》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加大对失信事业单位的约束力。
第七,积极抓好机关党建、扶贫、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四风”整改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三推一促”活动,深入落实好精准扶贫和新型农牧民培育工作。抓好机关党建、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