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务 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2 浏览次数:156


 

 

 

 

 

奈园区党字201918

 

关于印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务

管理制度》的通知

 

园区各股室:

经园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制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贯彻执行。

 

 

 

                     中共奈曼旗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9226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保障资金安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工业园区实际,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工业园区各类资金的收支都由财务室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非税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经费开支本着“厉行节约、适度从紧、保障供给”的原则

三、财务审批制度

1.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务纪律,严格财务审批制度。2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必须经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方能核销入账。

2.各项经费开支,必须有经办人、财务人员、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方能核销入账。

3.严禁私人借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严禁以谋取私利采用编造事实、伪造单据报账,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财务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国家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及工业园区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入支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严禁“白条”支出,做到票据规范,手续齐全,对缺乏真实原始依据和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开支凭证以及未经审批的付款凭证,一律不予列支或核销。

3.单位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

4.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

五、现金管理。

1、现金支付必须按财务审批程序执行,财务会计在票据审核签章后出纳方可付款,手续不全的出纳不得付款。出纳办理付款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

2、支付现金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

3、出纳负责库存现金的保管与安全,配备专用保险柜存放库存现金,并按保险柜使用规定进行管理。

4.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六、印鉴管理

1.银行票据、印鉴分开保管,各种银行票据、凭证由出纳保管,印鉴中的一枚由会计保管。

2.印章专管人员需查看领导签字后方可直接用印,其他证明、资料、相关证件等用印,要经领导审查批准,并作好用印登记。

3.印章的更换,由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刻制。

4.遗失印章的补办,由办公室出具补刻印章证明,附上声明印章作废报纸,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刻印章手续。

七、资产管理

1.办公室及财务室负责制订工业园区各股室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2.要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股室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3.各股室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

4.各股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5.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管委会主任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八、差旅报销制度

1.因公出差的需填写出差审批单,差旅费、交通、住宿、伙食补助费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事后5日内按规定标准报销。

2.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应先到财务室规范填写,把关无误后,再由办公室主任把关,分管领导签字。

3.应在报账凭单上分日填写事由、各项报销和补助费用,同时将出差审批单附后,以此作为审核、审批依据。

九、票据管理制度

1.加强对财政票据使用财务人员的培训,保证其正确使用财政票据,票据填写内容要完整、数据要准确、用途要合法。

2.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的使用范围使用相关票据,严禁超用途、超范围违规发放使用票据,严禁转借、转让、买卖、代开财政票据,不得拆本使用财政票据。

3.所有开具财政票据取得的收入必须先入财政专户,严禁收入不入财政专户和坐收坐支等违规行为。

4.出纳人员不得签发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出纳人员签发票据时用碳素笔填写,按银行规定的大写汉字表示,日期、金额、用途、单位应填写齐备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十、内部审计制度

1.园区管委会主任负责每半年对单位财务账目进行审阅一次。

2.根据财务收支情况,可聘请中介机构专业审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

3.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预决算、资金、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能够及时整改的必须及时整改。

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中共奈曼旗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92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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