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司法系统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05-29 浏览次数:88

奈曼旗司法系统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9年2月2日)

 

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旗纪委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促进司法行政干部廉洁自律,为圆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纪律保证。

现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严落实主体责任

(一)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完善了由系统党委书记、局长陈浩斯巴雅尔同志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年初,召开了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11日召开了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动员部署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意识,并对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落实“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系统党委和各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强化责任意识。制定了《2018年度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在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系统党委与10个党支部书记、4个律师事务所、16个司法所、7个股室及公证处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级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做到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落实“一岗双责”明确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落实在各项工作中。

(四)支持纪检监察组工作。系统党委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旗帜鲜明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聚焦主业理清职能,突出主责抓好执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结合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发挥监察作用,组织开展作风巡查活动,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保障本单位与派驻纪检组分工明确,以不同的角度,同样的力度,形成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紧盯“四风”问题,夯实纪律作风建设

(一)持之以恒纠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旗委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盯办公用房、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节假点公款送礼等领域,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紧密联系单位工作,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二)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执纪监督,紧盯“一桌餐”、“私车公养”等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案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对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干事创业。

(三)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结合我局实际,对照责任心缺失、理想信念、担当履职、工作纪律、服务群众、廉洁从警六方面整治内容,建立自查自纠清单,限时整改落实,对查摆出来的6个共性问题和16个个性问题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在实处。
     三、抓本治源,着力健全预防腐败机制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部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定期向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系统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解决具体问题。

(二)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把带好、管好局班子作为主要工作来抓。

(三)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

围绕物资采购、人事任免、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涉及“人、钱、权”和执法执纪等存在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采取单位部门自查和党委核查两种形式,逐一对照排查,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人员,确保廉政风险防控“不留死角”,公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2018年全年没有任何无违法违纪现象。年底,在党建述职会议中要求各支部书记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入党建述职报告内,与党建工作同考核,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司法局党委书记陈浩斯先后深入16个乡镇司法所,与各所长进行了一对一的谈心谈话。要求各司法所要加强党风廉政的落实和理论知识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五)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微信群学习、试卷做题学习等方式,把《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内容全方位深角度进行宣传教育,全年中心组集中学习25次,利用“两学一做”“每周一学”微信平台,常规性推送党建理论知识内容100余条,邀请讲师讲课4人次,派员外出学习50人次,全面强化了全体干部宗旨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奈曼旗近年来10个违纪违法犯罪案例,教育大家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四、存在问题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奈曼旗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带头执行规定,带头接受监督,班子其他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以抓责任落实、抓制度完善、抓监督检查作为切入点,全力推进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抓好廉政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廉政党课、廉政谈话等方式,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三是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加强对全旗司法行政干警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四是加强督查力度,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不定期对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的上下班情况、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督查,对律师所、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司法所、公证处、矫正大队等窗口单位和执法监管单位的服务态度和执法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推进作风建设更加深入。

五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融合。助推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健康发展,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作用,为加快推进法治奈曼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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