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述职报告(2017年)

发布日期:2020-05-29 浏览次数:76

 



按照旗委安排部署,现将2017年度司法系统党建工作述职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履行党建第一人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委书记抓党建责任制,把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别负责的工作合力。全年召开党建专题会议7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深入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6次,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1次。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建立领导集中领学制度,每日自学制度、月交流讨论制度,确保十九大精神学习稳步推进。组织党员干部收听国家司法部部长、内蒙古司法厅、旗委党校讲师对十九大精神的解读,局机关3位领导分别领学,各支部每名党员逐文逐字读原文,逐人逐个谈心得体会,全系统党员干部共撰写十九大体会文章38篇。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包联贫困村,与扶贫户、村“两委”干部座谈十九大,引导扶贫户了解致富门路,增强脱贫信心。

   (三)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筑牢“学”的基础。制定了《奈曼旗司法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开展学习研讨。开通“法治奈曼”公众号,建立党支部书记“每周一学”微信群,推送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党规、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等各类信息50余条。落实各支部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机关支部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定购、印发学习资料等辅导资料。聚力“改”的核心。通过班子引领,各支部党员对照“四讲四有”“四个合格”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进行“党性体检”,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找准问题明确方向。共梳理出问题25件,整改落实25件。突出“做”的关键。强化“行”,真正把“做”与“学”统一起来,利用“身边的共产党员”专栏等形式,选树青龙山中心党支部书记李瑞军的典型事迹,宣传“学”“做”典型。积极参与政法系统“争创人民满意干警”活动,公开承诺树形象,上报4个集体6名个人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股室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系统所属党支部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一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党委成员每人记学习笔记达2万字以上,共撰写心得体会16篇,集中开展党员教育培训5次,组织局领导班子、各股室负责人、部分基层司法所长到敖汉旗司法局考察学习。今年以来,全系统参加市级以上业务培训23人次,组织外出学习考察9人次。二是组织开展司法业务学习交流,开展评选优秀案卷、信息、调研文章等活动,展示优秀司法行政文化成果,使司法行政干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处处受到司法行政文化的感染和熏陶,较好提升司法干警的思想境界。

(五)党建促脱贫攻坚。积极参与“精准脱贫”工程建设,局机关3个驻村工作队9名队员长期深入三个嘎查村,办实事,解难题,积极完成了“精准脱贫”工作任务和产业结构调整、植树造林和新农村党建工作。各工作队开展物质帮扶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把精准扶贫户作为法治教育与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3000余册,实施法律援助6例,系统党员开展访贫问苦,慰问了特困户、老干部、老党员,累计投入资金物资达5万元。

(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党委班子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所长和环节干部等进行了廉洁谈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从业,不断增强规矩意识,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重大决策、重要问题注重听取和采纳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强机关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方面,系统党委通过系统党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广泛收集党员和群众意见,认真加以解决,形成了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干部选用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培养使用干部,推荐3名优秀年轻干部,受到提拔使用,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二、抓党建促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有新提高

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抓党建促业务,带领广大党员干警发挥好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会管理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各项工作有新提高。全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23件,调处成功1009件,调处成功率98.6%,有效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4件。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6件,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21件,民事诉讼代理175件。连续保持了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良好势头。目前,全旗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56人,解除685人,正在接受矫正171人,其中缓刑161人,管制6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3累计接收安置帮教对象1056人,累计解除458人,正在帮教598人,其中,落实二轮延包耕地334人,享受农村(城镇)低保7人,实行司法救助1人。

一是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新突破。今年成立了两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实现全系统党组织全覆盖。恒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义务担任全旗355个嘎查村的法律顾问,免费进行法律咨询,先后深入到6个乡镇敬老院和贫困村,捐钱捐物,扶危济困,累计投入资金6万多元为全旗9所中小学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与校园暴力”专题讲座,推动了“送法进校园”进程;3个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三亮”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4名律师评为星级律师。年初以来,全旗律师所共代理各类案件755件,其中,民事诉讼代理672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58件,行政诉讼代理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2件,接待法律咨询325人次。二是公证处“党员示范岗”高效便民。统一制作了党员示范岗桌牌,规范公证工作流程,压缩办证时限,“一站式”服务,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年初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461件,其中继承类86件,赠与类36件,证据保全类7件,其它类公证332件。三是队伍建设软实力得到提升。 “忠诚、干净、担当”专项行动“党员示范岗”活动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争创五型机关,做五型班子。10名干警参加了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干警政治理论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参与了旗委政法系统“树立忠诚干净担当形象,展示政法干警时代风采”主题演讲比赛,2名同志受到自治区表彰,2个集体3名同志受到市级表彰。一年来,司法系统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大沁他拉司法所和白音他拉司法所被通辽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政治办主任白伍台被内蒙古司法厅荣记二等功,明仁司法所所长吴铁明、黄花他拉司法所所长程浩斯、沙日浩来司法所所长刘玉强被通辽市司法局荣记三等功,公证处主任武德荣获2012-2016年度全区优秀公证员,大沁他拉司法所张晓磊被自治区妇联评为第四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大沁他拉街道司法所所长王桂华(孙文海)家庭被旗委宣传部评为奈曼旗第三届最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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