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年”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2018年)

发布日期:2020-05-29 浏览次数:85

 


 

关于印发《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年”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

现将《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奈曼旗司法系统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

 

 

 

 

 

 

 

 

 

 

 

 

 

 

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年”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全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按照《中共奈曼旗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奈曼旗政法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奈党政法[2018]1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持之以恒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四个意识”,着力解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做好全旗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目标要求

以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总目标,通过加强纪律学习、践行纪律要求、严查纪律作风、强化纪律监督等途径,做到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有效解决理想信念、执法为民、纪律作风、服务群众、廉洁从警等问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努力把全旗司法行政队伍锻造成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铁军。

三、主要内容

(一)集中整治责任心缺失的问题。重点解决个别单位、负责人抓队伍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针对纪律作风建设该说的不说、该做的不做,不敢亮剑、不敢担当、不敢负责的问题;对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不敢严查深究,不敢动真碰硬,刻意回避矛盾,不敢直面问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无,甚至姑息迁就的问题。

(二)集中整治理想信念方面的问题。重点解决个别干警理想信念动摇、“四个意识”淡薄、职业道德缺失、服务意识弱化、法治思维不强的问题;追求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丧失正确人生观和世界观的问题;追求世俗名利与个人前程,丧失正确权力观和价值观的问题;追求低级趣味与腐化堕落的生活方式,丧失正确道德观和名誉观的问题。

(三)集中整治担当履职方面的问题。重点解决个别干警精神萎靡、消极懈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问题;纪律松弛、自由散漫,工作时间不在岗,履职期间不尽心的问题;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懒政怠政不作为,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和发布的政令置若罔闻的问题;攻坚克难、敬业进取精神不足,面对歪风邪气不敢斗争,危急关头不敢挺身而出,遇到矛盾不敢迎难而上的问题。

(四)集中整治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重点解决个别干警徇私情、谋私利、违规操作,办理“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警令政令不畅,将工作纪律“束之高阁”的问题。

(五)集中整治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重点解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生硬、漫不经心、刻意刁难的问题;“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口头上答应,行动上迟缓,大事小办、急事缓办、草率敷衍的问题;“吃拿卡要”,违规向服务对象乱收费、乱摊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六)集中整治廉洁从警方面的问题。重点解决个别干警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贿赂、礼金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利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以及其他“四风”方面的问题;个人品行不端、道德败坏,贪图享乐、生活奢靡,生活圈、交际圈复杂混乱,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专项活动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明察暗访,尤其是重点岗位、敏感时段。做到突出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对发现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一例,通报一例。

(二)开展涉法涉诉案件评查。开展执法为民规范化检查,着力解决执法为民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要认真梳理评查涉法涉诉案件。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对查实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严格落实“一案双责”,对因教育不力、治警不严、袒护包庇而发生重大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追究所在单位主体责任,对压案不查、查而不处、处罚过轻的一并追究责任。

(四)强化对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签订整改承诺书,并抓好整改。专项活动办公室建立整改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定期对各单位整改进度及成效进行通报,各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建立整改实效问责制度,对整改态度不坚决、整改效果不明显、整改问题不彻底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问责通报批评。

五、阶段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2018年3月1日-3月31日)。采取集中学习、传达交流、个人自学等方式,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司法部“六条禁令”、自治区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党内法规、政策要求,组织本单位干警过关式测试,使干警将“铁规禁令”入脑入心,树牢底线意识、红线思维。各单位及个人要建立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等档案,留存影像资料等。

   (二)开展自查自纠(2018年4月1日-4月30日)。认真对照六个方面的问题表现,从职能职责和岗位责任两个层面,逐条比照、逐项查摆,每个单位和每名干警都要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指出自身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向本单位公开。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征求意见建议(2015年5月1日-5月31日)。积极对接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灵活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征求意见箱、开设网络信箱等方式,主动面向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两代一委”等社会群体,及时受理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核查涉法涉诉信访举报案件,采取台账式销号管理,做到该澄清事实的抓紧向当事人进行反馈说明,该严肃处理的及时核实查办,确保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四)开展专项督查(2018年6月1日—11月30日)。

在自查自纠自改阶段结束后,集中开展作风巡查、案件评查,重点督查已经列入问题清单的纪律作风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或明显好转;重点抽查与群众接触密切的窗口单位和干警是否存在粗放执法的违规行为;重点核查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是否有效查办并严肃处理;重点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是否还存在纪律作风问题,做到发现问题紧盯不放、直至问题解决。

(五)健全监督管理(2018年11月一2019年1月)。

按照“精细管理、精准监督,分步推进、常态长效”的要求,深入剖析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缺失,完善各项铁规禁令。建立并实施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督查巡查机制,建立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制度。

    六、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把此次专项活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主要载体,作为年度队伍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以此为契机,深化全系统自我体检,强化队伍自身建设,“刀刃向内”,“主动整改”,“自我净化”,使全旗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树立品牌形象。

   (二)狠抓落实,强化监督。切中要害,自查自纠,直面问题、动真碰硬,把纪律作风建设贯穿始终,落实到工作细节。开通和利用“奈曼司法”新浪微博、“法治奈曼”微信公号、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平台和手段,畅通群众监督和服务对象反馈渠道和手段。建立健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日志和留言簿,建立档案留存反馈机制。

   (三)舆论引导,正向激励。加强正面典型宣传,注重总结先进经验、典型和创新成果。勇于“揭丑”,敢于“亮剑”,建立违法违纪常态通报机制,培树底线思维。既要注重提拔重用作风扎实、成绩突出的干警,又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干事创业撑腰鼓劲。

    附: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年”

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陈浩斯巴雅尔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新华   党委委员、副局长

            敖白音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     白伍台   党委委员、政治办公室主任

王桂华   党委委员、大沁他拉街道司法所长  

蒋卫中   宣教股长;

                 基层股长;

刘国华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卜庆华   社区矫正大队队长;

        王淑梅   办公室副主任;

    公证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办公室主任由敖白音同志兼任,成员由局政治办公室、办公室等有关同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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