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4-25 浏览次数:96


关于2018年春季

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报告

奈曼旗安委会:

    根据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制定2018年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春季大检查方案并抽调人员组成商务和粮食两个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旗26家人员密集场所、大镇内5个专业市场、1个物流园区、47所加油站、及13家国储(临储)粮18个库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经检查,47家加油站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即查即改安全隐患16家19处,已经整改完毕;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擅自营业的19家,一个专业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无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华明物流园区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13家临储粮经营企业的18个库点即查即改安全隐患8家14处,已经现场整改完毕,未发现大的安全隐患。

各单位具体隐患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丽都广场。

    1、一楼西出口占用(未整改完毕)、疏散通道挤占。

    2、商场内无烟雾报警和自动喷淋系统。

    二、百货一商店。

    1、商场内消防栓无水。

    2、商场用电进线线路无法判断安全状况,据物业部门反映线路长期浸泡于下水道中,存在安全隐患。

    三、以下19家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或专业市场)未经消防验收投入营业使用:

    1、龙兴购物广场(停业)。

    2、家家乐超市(停业)。

    3、华艺宾馆。

    4、金虎家私(怡然家居广场)。

    5、浙江家具城(停业)

    6、百富源家具城。

7、全友家私。

8、假日街火锅超市(地下)。

9、百货一商店。

10、群星商务宾馆。

11、天平生活购物广场(预计8月末整改完毕)。

12、天浩建材市场。

13、农机市场。

14、北方市场。

15、北方果蔬批发市场。

16、农资市场。

17、华明物流园区。

18、生产资料市场。

19、东明镇帅府宾馆。

    四、生产资料(种子)市场没有物业管理人员,无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情况是大多数业主不同意雇用物业,致使原有的物业人员退出。经检查,市场内消防栓无水,灭火器不全且个别过期未年检。

    针对以上消防安全隐患,我局多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效果不明显,隐患仍未消除。建议旗安委会或旗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督查、处罚力度,确保各类隐患整治到位,不留死角,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此报告。

 

2018年4月25日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