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9 浏览次数:135


关于转发《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中石油奈曼销售分公司、社会加油站、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粮食收储企业(经营户):

现将《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本行业自查自纠,并认真配合公安消防、质监、工商、电力等部门开展好此项工作。商务和粮食局成立全旗商贸流通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不定期开展检查督查,确保全旗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全旗商贸流通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8年4月9日

商贸流通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长:韩宝良   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高东兴   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王喜明   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员:王玉江   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长

        王景山   商务和粮食局粮食业务股股长

        计静宇   商务和粮食局内贸股成员

        赵玉峰   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副队长

        卜范艳   商务和粮食局粮食业务股成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王玉江(兼)

        联系电话:4212040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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