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9 浏览次数:131


关于做好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

年度定期检查的工作通知

 

中石油奈曼分公司、旗内各加油站: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商运字(2018)213号),通辽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通商运字(2018)2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年检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4月5日。

 

二、 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一)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

2、提供企业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6、油库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改扩建的,需提供自治区商务厅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7、企业年度工作报告。

(二)、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

2、提供企业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汽油、柴油需分别提供。

4、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 “计量合格证” (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改扩建的,需提供自治区商务厅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油气回收改造验收文件。新建成领证的加油站需书写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验收材料。

三、 年检程序及工作要求

1、2018年4月5日前各加油站将成品油年检材料报送至奈曼旗商务局内贸管理股411室。

2、各加油站要高度重视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检工作。


联系电话:15149881699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8年3月19日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