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务和粮食局办公用房面积超出标准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06 浏览次数:164


 

关于商务和粮食局办公用房

面积超出标准的报告

 

旗政府办公室:

我局办公室房屋使用面积分别为28㎡、18㎡、17㎡、13㎡,其中最大房间面积为28㎡、最小房间面积为13㎡,我局现有两名副局长,按副科级使用面积标准应为12㎡,只能安排在最小13㎡的房间,现超1.6㎡。如确需减少办公室面积,只能将办公室墙壁加厚26厘米,改造的结果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鉴于此实际情况,申请可否多1.6㎡使用,不再进行无意义的改造。

 

此报告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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