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效能建设
责
任
书
编办党支部
2017年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效能建设
责 任 书
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特签订本责任书。
―、率先垂范,履职尽责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按照旗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分管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要带好队伍率先重范,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加大对分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分管的部门单位风清气正。
(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全年工作大局之中,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负责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及时向分管部门传达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督促检查所分管单位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强化日常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四)抓实抓严抓长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践行“三严三实”,当好表率。做到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二、严肃纪律,廉洁从政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标杆和底线同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履行预防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上级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规定;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强党内监督,执行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奈曼旗编办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
承 诺 书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通辽市和旗委的各项配套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我郑重承诺: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玩手机、不打游戏、 不逛商城、不嗑瓜籽、不唠闲嗑、不网购、不在网上聊天、不游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打瞌睡)。
3、早晨和中午不饮酒。
4、有事外出执行请销假制度。
5、不参与赌博、吸毒、邪教和封建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
6、上班期间衣着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
7、不说影响团结的话,不做影响团结的事。
8、不出入私人会所等娱乐场所。
9、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
10、不道听途说,不传播谣言。不得用单位电脑和自用手机微信、微博发表或转发不当言论。
11、工作热情主动,文明礼貌。
12、工作中注重水、电、纸、空调及办公耗材的节俭,注重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13、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14、加强横向联系、纵向沟通,科室之间积极配合、协作。
15、严守文件、材料、网络等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16、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服从领导。
17、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
18、对服务对象不能吃拿卡要。
请领导和同志们监督,如违背承诺,愿接受组织处理。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机关、承诺人各执一份。)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