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奈曼旗统计局党支部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29 浏览次数:110

 

 

 

 

 

 

奈统党组字﹝2018﹞4号

 

2017年度奈曼旗统计局党支部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奈曼旗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奈直工发〔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党组织的实际情况,经局支委班子研究制定统计局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此次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提升支部的组织能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为建设服务形统计队伍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通过参加主题组织生活会、党员自评和民主评议党员,使党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并予整改,进一步增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

二、方法步骤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评议党员依次进行,班子成员和党员要精心组织材料,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切实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一)会前准备

1、制定方案。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我局支部实际研究制定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方案。

2、精心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召开前,支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要将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作为必学材料,认真对照自查,严肃过好组织生活,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让党员和全体同志明白召开组织生活会和评议党员是党组织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认识,提高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自觉性。

3、开展谈心谈活。此次主题组织生活会通过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书记要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支部委员与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岐、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谈心谈话要互相以诚相待、谈心里话,既要主动谈自己身上的毛病、缺点,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特别是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

4、查找突出问题。党组织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主要“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组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

5、做好沟通和协调。局党组织提前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按时上报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方案,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员参加并指导会议,同时提前通知本单位党员按时参加会议。并正式组织生活会前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部分党员之间要做好沟通,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从工作大局出发,不拘小节,不做无原则的纷争,做到对事不对人,使组织生活会开成心悦诚服、提高素质、推进工作的会。

(二)召开会议:

1、召开支委会。

1)党组织书记代表班子报告一年来党组织工作情况、检查班子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会前征求意见、查摆问题以及集体研究的整改措施情况,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班子成员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3)批评和自我批评结束后,上级党委有关同志进行点评;(4)党组织书记作表态发言。

2、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班子民主测评。(1)民主评议党员

一是进行党员自评。党员自评要结合自身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指出问题和不足,进行自我批评,做出自我评价。二是党员互评,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接提意见,对事不对人,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不拘个别小事。三是进行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投票测评。每名党员都要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作为对党员民主评议的基本依据。

2)班子民主测评:一是支部书记通报班子查摆的问题情况和班子整体自我批评情况。二是全体党员对班子的工作作风进行民主测评。

3、相关事宜:

1)会议时间:局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拟定于2018年2月2日召开,具体时间按上级党组织的批准时间进行。

2)参会人员:统计局支部全体党员,邀请旗委组织部、旗纪检委领导及驻局纪检组参加。

3)会议要求:单位在编党员应当参加组织生活会,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向局党组书记请假,提前向支部离退休党员通报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并及时通知他们参加会议。

4、后序工作

1)抓好整改落实。年度组织生活会后,党组织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党组织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2)进行组织评定。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积分排位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做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3)认真总结情况。会后,党组织要及时整理会议的有关档案资料,并将会议召开情况和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委备案。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3、基层党组织班子民主测评表

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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