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党组
关于呈送“清风干部”人员的报告
中共奈曼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清风干部”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奈党办字〔2018〕64)号要求,我局党组经研究决定已同意上报的人员有:王喜明、高东兴、闫海辉、孙万军、刘红梅、王玉江6名同志。
此报告
中共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党委 2018年 10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