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编办党支部2018年度学习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支部在理论学习中的组织引导作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同学习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同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有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相结合,同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同提高党员素质相结合;进一步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学习重点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思想内涵、逻辑体系、精神实质,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里相信念;学习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的重大政治判断。把握新时代新要求,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2.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结合实际推动各项工作取的新进展。
3.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重要思想,增强“四个信心”,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和关于学哲学用哲学的重要思想。
4.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
5.结合学习“两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在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乌兰牧骑队员回信精神。
三、工作要求
要强化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支部集中学习,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要把握时间内容,将以上学习重点同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在保证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安排业务学习;要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力求学以致用,年内班子成员要至少完成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普通党员干部要完成1至2篇学习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