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统计局2018年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发布日期:2020-05-28 浏览次数:111

奈曼旗统计局2018年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2018年,全局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为主线,以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通辽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监督执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开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常态。

    一、全面落实上纪委监委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及旗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时刻以巡视反馈意见为警醒,在廉洁从政、规范管理、保证统计数据真实性等方面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落实“两个责任”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切实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监督、协调作用。

二、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学习内容的基础上把党内《准则》、《条例》、《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将其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廉政知识和业务知识测试的重要内容。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职业法律法规教育;党组中心组成员每年讲廉政党课一次,同时协调发挥好警示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旗党校廉政教育基地,邀请纪检组领导讲廉政党课、通报本旗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

   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是渎职”的理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主体责任、“一把手”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落到实处。自觉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股室队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反“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常规业务工作等方面管好自己的“责任田”。

   四、严格执行制度,完善惩防体系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继续完善党风廉政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整改台帐。计划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不少于4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四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队负责人谈话不少于两次,组织警示教育(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警示片、)不少于4次。使党风廉政建设“四种形态”常抓不懈,廉政教育警钟长鸣。

  五、坚持依法治统,确保数据质量

认真落实全市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习、宣传、运用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作为统计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具体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防范巡视反馈意见中数据造假、违规发放补贴、违规用车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在数据上报、数据采集工作中做到数出有据、心中有底。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经得起推敲 派得上用场。

    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

局党组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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