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党建述职报告

发布日期:2020-05-27 浏览次数:95

根据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述职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以来,我们以党的建设统揽工作全局,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成了党支部换届、党费收缴任务,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不断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成员各负其责,年内,完成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新增党支部支委委员2名。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12次,完成党费收缴工作;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年内,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等重要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29次,中心组学习8次,班子成员讲党课5次,按照程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15条,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是建立了发展党员制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年内,转正党员1名,培养积极分子5名;七一期间,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包联村,举行“党在我心中,幸福全覆盖”主题实践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言、结对帮扶等主题实践等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党员队伍整体水平。以提升党员素质为重点,强化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制订了学习活动方案,建立集中学习制度,印刷了学习资料80册和学习笔记100本,保证全体职工人手1本资料和1本学习笔记,每人撰写学习笔记。二是加强职工素质建设。通过邀请旗传统文化协会开展行风廉政知识讲座、举办廉政行风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强化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廉政“防火墙”,营造“为民、务实、清廉”机关氛围,推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稳步向前三是开展下访活动。结合“十个全覆盖”工作,深入嘎查村开展走访活动,通过与各类民政对象拉家常、交朋友、结对子,多方面扶持困难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使民政工作接地气。四是提升工作效能。制定了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的业务责任,又要对所在岗位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负责。同时,通过推进单项业务信息化、举办业务培训班、业务检查评比等方式,培训职工80余人次。组织职工集中学习40课时,撰写与业务相关的论文9篇,有效规范了民政执法行为,增强了职工的责任感,提高了民政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1、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礼品登记制度、收入申报制度,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梳理公布了《奈曼旗民政局权责清单》,对执行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依据进行梳理公开,便于社会监督。坚决执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明财务纪律。从警示教育和典型教育入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巩固转作风、反“四风”成果,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强化对民政系统的监督管理。

2、强化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坚持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聘请行风监督员,广泛征求社会各届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全部按照“专户管理、专账拨付、专款专用”的要求,实行按季度社会化发放,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群众手中,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旗民政局和苏木镇均专门设置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下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要求,立足实际,明确下一步党建工作思路和方向。

(一)深入学习领会精神,持续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围绕民政工作,制定学习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利用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升党员干部综合水平。

(二)围绕为民服务职能,继续深化服务型党组织。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站位,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担当,进一步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优化服务,在党建扶贫工作中积极转变思路,由单纯的物力帮扶重点转向智力、物力相结合的帮扶方式转变,主动帮助帮扶对象找到脱贫致富的发展路子。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争创创新型党组织。完善干部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业务熟练、群众信任、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

(四)扎实开展作风建设,继续巩固廉洁型党组织。继续深入整治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强教育惩处,继续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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