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5-27 浏览次数:153

2018年,奈曼旗民政局按照“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突出一个中心,完善三个平台,深化六个重点,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开展“民政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创新工作机制,抓好完善和提升,注重创新性和延续性的有机结合,努力打造为民服务模范部门,推动全旗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学习,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思想及视察内蒙古讲话精神

高度重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贯彻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订了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配发学习笔记,分管领导定期签阅,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还重温了习近平考察内蒙古讲话精神,年内,通过参加宣讲讲座、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个人自学和微信在线学习等方式,组织职工专题学习20余次,为巩固学习效果,还通过微信在线测试2次。针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特别开展了3个“一”活动,即一次微信在线观看讲话相关视频材料,一次督查自学笔记,一次微信在线答题活动,使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落实“四个着力”要求

紧紧围绕“三个扎实推进”和“四个着力”要求,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牧业和牧区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民政工作紧密结合,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急,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工作。

1、城乡社会救助机制不断健全。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细化工作流程、主动服务群众,不断提高救助水平,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年内,召开4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敬老院整合、扶贫开发与社会救助两项制度衔接、低保专项治理等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制定印发了《奈曼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奈曼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年龄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开展专项治理宣传月活动,印发宣传手册、宣传单、明白卡等3万份,刻录政策宣传光盘400张,方便群众随时了解政策。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稳步运行,比对信息14.4万条信息,发现疑点数据964条,均进行进一步核实处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50元和500元,全年共为2458户4757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886.76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5000元和3100元,全年共为17100户30007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053.62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2641人219.96万元,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5187人487.06万元。

(2)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城市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和1000元,共为31户32人发放城市特困供养资金42.33万元,护理补贴14.89万元。农村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0000元和6700元,全年为1859户1943人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293.95万元,护理补贴434.7万元。将全旗11所敬老院整合为4所中心敬老院,配备事业编制12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服务人员29人。对失能、半失能和生活自理人员进行鉴定,开展护理补贴发放试点工作。

(3)医疗救助工作。开展了民政救助对象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工作,全年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228万元,救助患病困难群众47391人(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系统、先诊疗后付费直接救助患病困难群众9866人,发放救助资金1381.54万元,通过“一卡通”系统,为患大病困难群众3945人发放救助资金438.9万元,为1794人发放日常医疗救助资金89.7万元,为31786名社会救助对象缴纳参加商业保险资金317.86万元)。

(4)临时救助工作。充实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健全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畅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发挥临时救助资金救急难作用,全年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79.2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358户。

(5)社会救助和精准扶贫制度有效衔接工作。2018年,有2455户500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发放保障金2588.12万元。有9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发放保障资金36.875万元。通过“先诊疗后付费”健康扶贫系统,共为644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14万元。为2552人遭遇临时性、突发性事件致使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10.1万元。

(6)救灾救济工作。指导苏木乡镇修订完善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进行调查、核实、上报。年内,发放冬春期间灾民救助款1550万元,救助受灾群众2.58万人。为6月12日遭受洪水灾害的25户重点受灾户发放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每户送去2袋米、3袋面、3桶食用油和5套被褥,价值15万元,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灾后基本生活临时困难的问题。强化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对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排查整改,增设了防火器材和宣传标语,聘用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巡查制度,每月对救灾物品进行清点和维护。

2、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事务整体推进

(1)社会福利工作。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普查,全年为5673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699.12万元。为4.8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资金72.4万元。为32名95周岁以上老年人送去版画和慰问资金3.2万元。协助开展“华正光明行”公益活动,复查患白内障老年人3000人,安排300人入院治疗。对“三民”和“精减退职”人员进行重新核实,为181名“三民”和58名精减退职人员发放补助资金203.8万元。对孤儿进行核实清理,为47名孤儿发放补助资金135.34万元。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奈曼旗土城子乡化吉营子村、东明镇兴发村、六号农场、大镇昂乃村建设4所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2个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申报床位补贴资金26.68万元。联合消防、食药监等单位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治安等工作进行4次督促检查,以安全零事故和人员零伤亡为目标,努力实现无火灾事故、无食品安全事故,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为零,确保养老机构安全。

(2)社会事务工作。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从4月1日起,取消了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费用,办理结婚登记2727对、离婚登记1216对,补发婚姻登记证2125对,对建国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档案录入电脑,已录入信息1.1万份。办理儿童收养登记7件。销售福利彩票1738万元(即开票190万元,电脑票1548万元)。行政区划地名工作。地名普查工作已经完成资料收集、内业整理、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地名普查成果数据通过国家普查办审核和入库验收。在全市率先完成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整理地名普查档案417份,地名普查阶段基本完成。奈曼旗行政区域图、地名志已经编制出样版,制作完成了行政界线管理软件和城区三维电子地图。调解边界纠纷6起,现场实地调解查勘40余次。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做好流浪救助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对旗内生活无着人员、精神病人进行排查,强化救助力度,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2人,接收返乡人员21人(跨省市接送7人)、送医救治21人次。

3、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专班,认真落实抚恤优待、医疗保障、生活困难救助等优抚安置政策。

(1)双拥工作。春节、八一期间,对350户重点优抚对象、抗战老兵、维和官兵、驻军部队进行重点慰问,发放慰问金32万元,做好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举行了庆“八一”文艺演出塈表彰大会,军民共建座谈会、旗委议军会议,了解优抚对象和驻军官兵生产生活情况,为16户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发放住房维修补助资金3.2万元,将生活困难退役军人优先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清明节和烈士纪念日期间,旗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党政机关干部,退休老干部、驻军官兵、驻镇中、小学校学生代表及社会各界4000多人在烈士陵园举行祭扫活动,通过奏唱国歌、宣誓、默哀、献词、敬献花篮等仪式表达对烈士们的深切缅怀。

(2)优抚工作。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机制,及时提高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为111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补资金676.18万元,起访慰问优抚对象280户,发放慰问金50万元,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32人6.4万元,将5户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发放医疗补助资金47.11万元,其中,重点优抚对象住院费按比例核销17.01万元,为222重点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补助资金22.96万元,为15名1-6级残疾军人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6.9万元,为无工作单位12名重点优抚对象缴纳医疗保险资金0.24万元。为310名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436.8万元。通过抽查、入户核实信息等措施,核查676名优抚对象信息。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证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涉及人员全部退交伤残证和补助资金。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张贴信息采集公告1000余份,协助退役军人查阅档案材料2300人次,复印档案1820份。全旗已采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6927人。发放年画1.5万份。

(3)安置工作。积极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通过旗就业局、新盛职业学校、民族职业中专等培训基地,免费培训退役士兵35人。对2017年度退役士兵进行妥善安置,将25名重点安置对象安置在全额事业单位,为129名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发放地方经济补助金607.743万元。

4、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1)基层政权工作。协调纪检、公安等单位对全旗355个嘎查村干部换届选举进行了联合审查。完成第十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1369名,其中主任355名,副主任4名,委员1010名,对新当选的嘎查村委会主任进行了任职培训。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532”工作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的通知》,全面落实“532”工作法,严格履行“五道程序”、“三次审核”“两个公开”民主决策程序,促进村级重大事务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协助纪检共同做好“三务”公开网站建设,旗乡村三级分别将民生资金发放情况、政策文件、办理程序等进行全面公开,承办了全市“三务”公开现场会。

(2)社会组织工作。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稳妥推进登记、年检、评估、执法、动态监管等新的登记管理模式,年内,新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34个、社会团体4个,我旗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83个,社会团体达到76个,基金会1个。聘请第三方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旗慈善总会通过5A级社会组织评定。对全旗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和党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收集党员信息,逐步完善信息资料库,及时维护更新。加强思想文化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对社会团体开展年检工作,年检社会组织75个,严格审查各社会团体人员变动、经费支出、重大活动、刊物出版、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撤销年检不合格社会组织2个。

5、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1)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积极为参加考试人员创造条件,今年,共有10人参加社会工作资格考试,有2人取得中级资格,我旗中级社会工作者达到6人,初级2人。

(2)抓好党建工作。一是狠抓思想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年内,开展专题学习3次,微信在线测试3次,专题研讨会2次,中心组织学习12次,党组成员讲党课5次,主题实践活动2次。二是狠抓组织建设。发展预备党员2人,预备党员转正1人。党务工作者参加专题培训5次,实行党员积分卡管理制度,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通过“积分卡”方式记录在册。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开展谈心谈话1次,召开组织生活会3次,党员大会2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三是狠抓纪律建设。围绕从严治党“五个结合”要求,不断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与派驻纪检组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沟通机制,对工作纪律、学风会风、工作作风等情况严加督查,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深入推进民政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规范管理学习档案资料,组织中心组进行马克思主义专题学习一次,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塈业务培训会议2次,通过微信群组织职工学习意识形态知识5次。通过意识形态调查问卷方式,了解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了解程度。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意识阵地管理,制定了《奈曼旗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年内,召开阵地建设分析研判会议2次,主要负责人对意识形态阵地进行检查2次,建立检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党组书记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门剖析,班子成员也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材料。

(4)抓好扶贫包村工作。年内,我局有8名职工参与3个嘎查村脱贫攻坚工作,包联43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年内,已经脱贫38户。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全体职工熟悉脱贫攻坚政策,包村干部对包联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详细掌握包联对象基本情况,根据每个包联对象家庭状况,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适合的脱贫措施,协调解决脱贫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年内,争取项目资金103万元,为大镇嘎海花村24户精准扶贫户解决牛舍和宅基地问题,投入资金5万元为村部解决办公设施。投入资金30万元,为大镇红星村扩建公墓一处,维修办公用房12间、250平方米,配备办公设施。

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精神,与北京通州区民政局签定对口帮扶结对协议,北京通州区民政局对口援助我旗扶贫救助资金10万元和500套西服,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91户。积极争取北京通州区民政局在社会组织基地孵化、社会工作人员培训方面给予帮扶,对帮助我旗社会扶贫、交流拓展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创新及重点工作

殡葬管理工作。我旗被列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旗县,召开了奈曼旗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制定了《奈曼旗殡葬综合改革工作试点方案》,年内,召开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3次,殡葬改革取得实效。一是惠民殡葬政策群众满意。全面推行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200元)财政买单政策,已经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415具226.7万元,火化率达到100%。对27名选择河葬、海葬等生态葬法的群众发放一次性补助金2.7万元。二是殡葬设施绿色环保。筹集资金500万元,安装5台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提升殡葬设备环保水平。在100个嘎查村建设村级墓地,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骨灰寄存服务。建设奈曼旗教来河生态墓园,设置墓穴2.2万个,全部实行骨灰免费安葬,生态墓园比传统葬法节约土地12倍以上,仅安葬费用就比传统葬法节约资金2.2亿元。生态陵园安葬骨灰全部使用可降解骨灰盒,6-8个月即全部降解干净,化为泥土。三是建立殡葬执法常态机制。坚决制止各类殡葬违法案件的发生,从源头上制止丧葬用品市场混乱和封建迷信的传播,对殡葬用品市场进行了整顿,对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摊点,予以取缔,对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店铺,补办审批手续。2018对全旗殡葬市场进行了3次联合检查,处理违规案件22起,收缴大棺木26口,对22起土葬拒不火化案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我旗殡葬改革工作真正实现了节地、环保、惠民的目标,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工作经验分别在人民网、自治区电视台、市电视台进行报道。2018年10月,通辽市推进殡葬改革现场会在奈曼旗召开,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旗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民政局长参观了奈曼旗教来河生态墓园,对奈曼旗殡葬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旗民政工作按照 “突出一个中心,抓好两项改革,深化五项重点,统筹推进民政工作全面开展”的工作思路(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抓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社区服务两项改革工作,深化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社会福利、社会事务以及双拥优抚安置五个重点工作,持续抓好各项常规工作),促进民政工作由传统模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型。

(一)强化学习,深化学习效果

紧紧围绕抓队伍、强素质的总体思路,一是强化理论学习。通过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在线测试等方式,重点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和视察内蒙古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民政工作,通过争创星级文明岗等载体活动,将学习内容融入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二是深化意识形态工作。把理论学习与意识形态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全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干部履职尽责,苦干实干,主动作为,廉洁自律,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加强形态阵地建设,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期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等方式,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阵地建设。三是开展调研创新工作。深入基层,做好民政调研工作,对民政工作提出精细化、条理化、目标化的工作措施,推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二)创新思路,抓好两项改革

1、抓好殡葬改革工作。继续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深化殡葬改革。一是继续抓好殡葬惠民政策的落实,建设殡葬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及时掌握记录全旗死亡人口状况,为全旗各行各业信息核对提供准确数据,通过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为全旗居民适时提供殡仪服务政策咨询、经营性公墓查询(如基本安葬类型、联系方式、地理位置等)、殡仪馆基本情况及殡葬服务相关等信息,不断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一站式”服务百姓、服务民生。二是逐步改变群众祭扫方式。通过网络、电视祭扫平台,在重要节日,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倡导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新风尚,引导群众开展“鲜花换冥币”祭拜扫墓活动。三是全力推进绿色殡葬工作。2019年,完成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任务,达到村级集体公墓全覆盖,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

2、抓好社区服务改革。改变基层社区被行政事务羁绊,履行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被弱化现象,探索将社会组织和社会社会工作引进社区治理。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储备力度,探索“三社联动”工作机制,社会工作跟着社区需求走,社区有什么样的需求,社会工作就跟进什么工作,将社会工作融入社区,沉淀到社区最需要的层面中去。在全旗普遍建立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环节完整、规范有序、行之有效的社区协商体系。

(三)完善机制,深化五项重点

1、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三无孤儿等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着力完善社会救助标准科学调整,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开展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整改提升工作,加大社会救助人员的动态管理。重点抓好低保专项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着重治理低保受理不及时问题,督促苏木乡镇在接受申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工作,作出审核意见,在3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调查、审批、公示等工作。实现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两线合一,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实施精准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与扶贫实现无缝对接,确保网底兜住。

2、基层政权和社会治理工作。继续加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推广社区服务“3456”工作经验做法,实行精细化管理、优质化服务。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组织开展一次社区足球比赛。做好新当选嘎查村民委员会人员培训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全面加强村务公开和监督,健全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村民自治议题形成机制,积极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培育民间协商组织者和带头人。

3社会福利。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居家养老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养老工作。落实好高龄老人的优惠优待政策,积极办好“敬老月”活动,建立完善高龄老人信息库。扎实开展“华政光明行”和“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加强三留守人员和困境儿童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落实文革“三民”、精减退职等人员各项保障政策,年内将对该类人员进行一次信息比对核实。以敬老院提档升级为重点,完成八仙筒敬老院、青龙山敬老院重建工作,完善现有敬老院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敬老院环境卫生、服务质量、生活水平、安全管理“四达标”。

4、社会事务工作。实现继续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水平。继续抓好殡葬惠民政策的落实,完成奈曼旗教来河生态墓园三期建设,建设奈曼旗殡葬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不断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一站式”服务百姓、服务民生。通过网络、电视祭扫平台,在重要节日,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倡导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新风尚,引导群众开展“鲜花换冥币”祭拜扫墓活动。继续做好全国地名普查后续工作,扎实做好行政区划和边界线管理工作。

5、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工作,利用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通过开展军事日活动、军民联谊会、走访慰问、军地共建等方式,做好双拥共建活动。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机制。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及时足额兑现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

(四)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两学一做常态机制。通过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在线测试等方式,抓好职工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党员积分形式记录党员学习情况。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以严格“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党员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及时传达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要求。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和主题党日制度,丰富党员活动内容。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廉政教育和廉政监督检查工作,引导职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三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四是加强职工素质建设。继续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工作,鼓励职工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介,重点围绕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区治理、防灾减灾、儿童福利收养、婚姻登记、殡葬等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事项开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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