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5-27 浏览次数:152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补助标准分别提高5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月520元和430元,为3498户6903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996万元。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补助标准分别提高500和180元,达到每人每年3800元和2520元,为10938户20073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826万元。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重新核定家庭收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其中土城子、固日班花等7个苏木乡镇已经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其余青龙山、义隆永等9个苏木乡镇正在核算收入、整理档案阶段继续推行“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平台,实现即时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138万元,救助患大病困难群众4483人。将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1000元和800元,达到每人每年7000和4000元,为1853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756.84万元。修订了《临时救助办法》,在旗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和综合性服务窗口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标识,建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或转办工作,开展“救急难”工作,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9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647人次。下拨救灾资金850万元,救助受灾群众3.8万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设立防灾减灾宣传展板、悬挂标语,发放蒙、汉文版《防灾避险》手册2000余册,在旗电视台播放专题片,借助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为1106名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资金55万元。筹集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80万元,救助贫困家庭大学生710人。

(二)加强社会治理工作

制定印发了《全旗第九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全旗355个嘎查村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完成了对新一届嘎查村“两委”干部的培训工作。制定了《奈曼旗社区足球发展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一次社区杯足球比赛。按照要求,完成了党政机关干部在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担任职务清理工作,把年度检查与日常监督、绩效评估、信用建设、执法查处结合起来,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2015年,年审社会团体35个,新注册登记社团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个,对已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加强指导,使其规范运作,发挥作用。

(三)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召开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清明节期间,通过电视、网络、短信等方式发布信息3万余条,组织祭扫烈士纪念碑,全旗共有50余个机关单位、6000余人参加了缅怀革命先烈的祭奠活动。八一期间,组织奈曼旗“第四届”双拥杯篮球赛和庆“八一”军民联谊会,为驻奈官兵送去慰问物品和慰问金2万元。完善优抚系统数据,为96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补资金492.5万元。全旗现有符合安置条件的重点安置对象8名,按照“自谋职业和指令性安置”相结合的办法,拟定了安置方案。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在旗职业中专举办了退役士兵技能技术培训班,受训人员21人,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发放2011-2014年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391人975.8万元。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为2名抗战老兵送去慰问金1.2元,印发了3万册爱国主义教育画册。顺利通过了自治区双拥模范旗检查验收。

(四)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落实好孤儿、城市“三无”、文革“三民”等各项保障政策,按照分散供养每人每月560元标准,为57名城市三无人员发放供养资金42.4万元。按照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008元标准,为90名孤儿发放供养资金110.1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孤儿信息数据库资料。为5238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644.9万元,开展第六届敬老“孝星”评选活动,举办“敬老月”活动主题讲座,弘扬尊老、爱老、孝老美德。将“三民”人员定补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40元,同比提高了50元,为339名“三民”人员和精减退职人员发放补助资金238.6万元。今年,7月21日,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议在奈曼旗召开。以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为重点,确保综合社会福利中心投入使用;启动老年公寓楼建设项目,购置诺恩吉雅楼作为老年公寓前期用房,设置床位400张,目前该项目正在装修阶段。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成立救助管理站。继续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水平,截止目前,办理结婚登记2803对,离婚登记942对,补办结婚登记1813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1800余份,奈曼旗在全市率先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录入工作,奈曼旗民政局婚姻登记档案已基本达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和民政部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召开了全旗殡葬改革推进会,对全旗殡葬改革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开展联合执法,对殡仪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完善殡葬工作协调机制。继续落实好火化费财政买单政策和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政策,火化尸体2598具,减免火化费62.4万元,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用530人50.9万元,提倡和鼓励群众选择文明绿色殡葬方式。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召开了地名普查培训会议,印制地名普查宣传单4万份,在黄花塔拉苏木开展试点工作, 16个苏木乡镇场全部完成普查外业工作,地名普查资料内业整理工作已完成今年11月3日,在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暨培训班上,奈曼旗作为试点旗县典型介绍了地名普查工作经验,展示了奈曼旗1:2000地形图、全境2015年度1:2000航空摄影图等地名普查工作成果图。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在作风建设上,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旗级开展严格纪律约束改进工作作风整治活动为契机,利用3个月的时间,以集中学习为主,在民政系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将民政系统集中开展严格纪律约束改进工作作风整治活动推进新高度。在队伍建设上,通过推进单项业务信息化、举办业务培训班、业务检查评比等方式,培训职工40余人次。组织职工集中学习30课时,撰写与业务相关的信息、调研文章60余篇,在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内蒙古民政、通辽日报、市政府网站、奈曼旗委今日要情、旗政府网等媒体上发表信息60余篇。在廉政建设上,先后多次召开专题,研究制定了奈曼旗民政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结合主管工作分工负责的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实施责任分解,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责任人,健全部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修改并完善了《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执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严格财务日常开支、公务接待、车辆加油、维修开支手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明财务纪律。在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中,注重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把好每一道关口,转发了《通辽市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办法》和《通辽市城乡低保投诉举报核查办法》等文件,开展近亲属登记备案工作,1059名低保经办人员完成登记备案,受理群众投诉举报5件,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理。在意识形态方面,加强责任意识落实,强化学习和宣传工作,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全旗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为指导,围绕全旗中心工作,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落实为民解困举措,努力实现各项民政工作整体上台阶,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1、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为确保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开展,充分利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所有社会救助对象逐一核实家庭经济状况,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救助家庭资格核定过程中的取证盲区。成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增加3名人员编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设备五到位。

2、五保及敬老院工作。适当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进一步加强五保供养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提高敬老院服务水平,抓好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工作,参加敬老院等级评定,争创自治区达标敬老院,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和床位利用率。

3、城乡低保工作。适当提高城乡保障标准和补助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和区市两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重新核定家庭收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完成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

4、医疗救助与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推行“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平台,实现即时救助,扩大医疗救助受惠面,提高患重大疾病人员救助标准,体现医疗救助的实际效果。广泛开展献爱心活动,做好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

5、救灾救济工作。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继续抓好突发自然灾害的查灾、报灾、救助工作,重点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对嘎查村级灾害信息员进行全面培训,筹建紧急避难场所,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提高救灾抗灾能力。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确保发挥应急救助功能。

6、临时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对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给予阶段性救助。

(二)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社会福利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稳步提高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救助水平,使其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积极争取社会福利救助项目,为患病儿童争取更多康复医疗途径。不断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及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宣传表彰敬老方面先进典型,营造尊老敬老工作氛围。2016年,以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为重点,确保老年公寓投入使用。同时,积极扶持、鼓励社会兴办养老服务产业,培育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水平的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建设一批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养老服务需求的示范养老服务机构。

2、社会事务工作。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规范救助程序,保护受助人员合法权益。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力度,在青龙山镇筹建第三殡仪馆,抓好公益性骨灰堂典型建设,继续落实好火化费财政买单政策和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政策,提倡和鼓励群众选择树葬、沙葬、草葬等文明绿色殡葬方式,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工作成果。依法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实行婚姻登记和经营服务分开,对服务收费项目做到自愿、公开、透明。完善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继续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组织和指导各苏木乡镇做好边界管理工作。

(三)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双拥工作。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通过开展军事日活动、军民联谊会、走访慰问、军地共建等方式,做好重大节日拥军活动。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制度,巩固双拥共建成果。

2、优抚工作。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机制,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医疗保障水平。

3、安置工作。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及时足额兑现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

(四)完善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2016年是新一届嘎查村“两委”干部上任的第一年,开展新当选嘎查村委会干部培训工作,提高他们依法治村能力,指导他们做好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进以民主管理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工作,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加强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做好搭建服务载体、树立样板社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发挥已有照料中心作用,加大社区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教育等服务功能方面的建设,提高社区服务居民的能力。统筹推进城镇社区建设水平,积极推行社区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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