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永贵同志借调期满回原单位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17-10-25 浏览次数:159

奈商粮字[2017]73

 

关于许永贵同志借调期满

回原单位工作的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永贵同志于2016年11月1日由义隆永镇中学借调到旗电子商务中心工作,现已经期满,经本人请示不继续补办手续借调,经商务和粮食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许永贵回原单位义隆永镇中学工作。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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