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司法系统党委2020年党建 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5-27 浏览次数:74

 

 

 

 

 

 

 

 

奈司党发〔20204

 

中共奈曼旗司法系统委员会

关于印发《奈曼旗司法系统党委2020年党建

工作要点》的通知

党支部:

现将《奈曼旗司法系统党委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奈曼旗司法系统党委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体

干部学习计划。

 

 

中共奈曼旗司法系统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奈曼旗司法系统党委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

 

 2020年奈曼旗司法系统党建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核心任务,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突出抓好党员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扎实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续写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一、深化理论武装,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1.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按照旗委要求,总结运用“检视问题大走访”、“开门纳谏”、“整改进行时”、专项整治等有效经验做法,健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常态机制,营造党员干部凝心聚力、砥砺前行的良好氛围,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特色,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体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作为首要学习任务,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中心组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固定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学习交流环节,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党员干部每日学习强国平台积分不少于30分;党委每季度通报1次党员学习强国积分情况,每半年检查1次学习笔记,测试1次学习内容,评比1次学习强国积分,着力营造全系统浓厚学习氛围。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政治工作原则,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各节点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品读红色经典、观看红色主题影片等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党委、党支部书记与委员,党支部书记与所属党员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建立健全“三关”机制,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爱、情感上关怀。

  二、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党组织组织力

  4.从严从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学习内容和日常管理监督的根本标尺,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结合当下工作按时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内重要活动佩戴党徽、悬挂党旗等政治仪式,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和政治自觉。  

  5.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党组成员及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职责清单,分派党组成员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定期深入基层结合分管业务督导支部党建工作。建立“最强支部”效应,以机关支部各项组织生活为引领,带动各党支部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分类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机关支部发挥党员示范作用,深入基层开展各项志愿活动,设立党员法律援助服务岗;公证处支部打造党员示范窗口,在公证业务中着力解决“最多跑一次,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基层司法所支部重点解决党员异地集中学习、开展组织生活问题,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业务工作走村入户时要发挥党员先进性作用;在律师事务所支部中深入推进“六个好”党组织创建,积极引导、鼓励律所支部发展党建品牌,为全旗律师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6.规范党员队伍管理工作。要求各党支部支委会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熟练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规范完成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基层支部业务人员熟练操作通辽智慧党建平台、学习强国平台,网上公开支部各项工作,形成“比拼赶超”党建工作氛围;鼓励单位高知识群体、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入党,夯实司法系统各支部党员队伍;联系邮储银行开设党费专项账户,全体党员干部以汇款形式按月缴纳党费,做好党费收、缴明细记录,严格管理党费专款专用;加强党员干部综合表现分析研判,把干部“干事实绩”放在重要位置,表扬奖励在“脱贫攻坚”主战场、疫情防控、司法行政主责主业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年末评优时优先考虑全年综合表现突出的干部,启动激励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创业干事激情;关心、爱护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干部,增强他们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7.助力全旗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听从组织安排,选派机关干部到嘎查村参与驻村扶贫包户工作,要求驻村帮扶工作队强化作为意识、担当意识,积极帮助嘎查村、贫困户拓宽致富路子,协调法治乌兰牧骑开展“扶志”文艺节目,引导农牧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组定期听取工作队工作汇报,了解工作队员工作动态,切实帮助驻村干部解决具体问题,当好工作队的坚强后盾。

  三、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8.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承担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党委副书记担任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负责人,指导督促党支部书记履行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各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奈曼旗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深化年”工作任务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问题清单、措施清单,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各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开展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党委负责形成两项专题报告报送旗委宣传部;党委1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次;党委对全系统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全面督查,把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效果作为单位年末评优的重要依据,保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9.抓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全体干部要积极将完成的工作及时总结为文字信息材料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审核完善文字素材,将司法行政亮点工作及时上报至各级外宣媒体,积极完成旗委宣传部下达新闻宣传刊播发任务,即:国家级媒体5条以上,区级媒体20条以上、市级媒体50条以上,旗级媒体100条以上;全体党员、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要积极关注“活力奈曼”“活力奈曼融媒体”系列微信公众号和“活力奈曼云”手机客户端,关注率要达到100%;健全重大舆论和突发公共事件舆论引导机制,继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舆论引导预案,帮助干部群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意识;按时完成党报党刊的征订发放工作。

  10.加强精神文明和思想文化建设。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宣传思想工作,配齐配强宣传队伍,着力增强宣传思想展现干部“四力”教育;在系统内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形成司法干警文明家风氛围;组成以公职律师党员、执业律师党员为代表的志愿服务队,抓住特殊节点深入乡镇、嘎查村、社区、街道、学校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基层司法所支部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长廊建设中,加强干部群众理想信念教育;按照旗委宣传部要求,围绕脱贫摘帽、乡村振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及时做好宣传标语的更新、维护工作;挖掘司法系统基层一线干警“好故事”推荐到旗融媒体中心,树立司法干警良好形象。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抓实抓牢“两个责任”。建立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级向下传递工作体制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约谈提醒,促进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促进支部书记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12.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四风”问题整治工作;紧盯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重要岗位,风险预警,紧盯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深化年活动,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督促推进各部门强化自查自纠,党委全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明察暗访。

 13.开展“清廉司法”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做好“三务”公开补充工作,各部门及时上报十八大以来党务、政务、财务工作全部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党组织活动为载体,开展廉政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邀请纪检组参与机关“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定期向纪检组汇报单位各项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督;认真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整改部门逐条对照整改措施,一一销号,对巡察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提醒谈话,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完毕;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分析研判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体制,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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