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奈曼旗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的维护党中央权威。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从全旗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规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增强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团结统一。
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相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强化法制思维和规矩意识,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
六、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