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20-05-25 浏览次数:184

         

          奈曼旗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基本情况奈曼旗科学技术协会核定编制8人,其中参公编制人员5人,科技馆事业编制3人,退休人员3人

1.主要职能:

⑴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⑵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⑶开展继续教育,组织科技培训,推广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⑷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政府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

⑸围绕科技、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开展科学论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出决策建议。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⑹开展国内外民间科技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科技群团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⑺编辑出版学术刊物和科普读物,兴办符合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各类实体。

⑻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科技群团和科技、科普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

⑼联络、协调、指导、服务、管理所属旗级学会、企事业科协,对乡(镇)科协及农村专业技术研究会进行业务指导。

⑽承担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奈曼旗科学技术协会1个,科技馆1个老年科技馆1个,与2017年没变动。

3.人员情况,2018年年初实有人数9人,与2017年年末人数增加1人,原因是2018年1月新调入1人。

二、2018年预算说明:

 奈曼旗科学技术协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公事业群众团体单位。2018年预算说明如下:

(一) 2018年奈曼科学技术协会预算安排资金167.43万元,与2017年预算资金102.31万元相比较增加65.12万元。原因是2018年增加1人的工资支出和老年科协的支出合并到科协预算里。

(二)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167.43万元,基本支出153.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7.73万元,基本工资38.94万元,津贴44.93万元,奖金2.0万元,绩效工资5.6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67万元,退休人员工资17.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万元。机关运行支出15.7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印刷费0.2万元,劳务费0.5万元,公车运行和维护费1.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老年科协公益研究费),科普专项预算14万元。

(三)按资金功能分类划分:科学技术支出11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万元。

(四)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与维护费支出1.00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相比较一致,无增减情况。

(五)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

(七)本单位无国有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方面:本单位国有资产编制车辆3台,其中2台政府已收回,现有一般公务用车一台。

(九)本单位无2018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三、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通辽市本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科协.xls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