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统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发布日期:2020-05-22 浏览次数:109

奈曼旗统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相关文件的要求,统计局党组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学习和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通辽市及奈曼旗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

实行党组书记总体抓,班子成员具体抓,落实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设立责任清单:

1.党组书记吕占军同志对统计局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负总责,牵头对单位分管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2.邱会同志对分管的各股室队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负责,具体负责工业、农业、法规股股长的思想和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工作,对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3.尤桂荣同志对分管的各股室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负责,具体负责办公室、服务业股股长的思想和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工作,对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4.王金侠对分管的各股室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负责,具体负责法规股的思想和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工作,对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二、具体落实工作

1.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意识形态直接责任人(红头文件上报),党组及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述责述职的重要内容。

2.列出“三个”清单: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问题清单、意识形态工作措施清单。

3.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上报一次工作总结,每年召开两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每年形成一份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报告,每年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三、规范理论学习:

1.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五个一”的要求:中心组每个月学习一篇总书记重要讲话原文,每季度确定一个研讨主题,每次研讨要达成一项共识或形成推动工作的思路或措施,每月中心组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半年中心组成员进行一次测评考试。

2.严格执行支部“五个一”标准:建立一个学习讲堂,组织一个学习微信群,每月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一次,每半年组织一次理论测试,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干部学习评议。

3.充分利用号学习强国平台,党员日积分不少于30分,参学率不低于90%,实行平台积分月公开制度。

四、分级谈话提醒制度:实行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谈话制度,局长与班子成员季度谈,通过谈话,了解情况、督促工作;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月份谈制度。通过谈话沟通思想、了解思想动向,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解决思想性苗头性问题,必要时向党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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