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统计局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落实
1、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专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是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三是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上报年度计划、半年总结、年度总结;四是党组书记与各股室队负责人之间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正风肃纪承诺书。
3、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党的初心使命,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二、突出教育预防
5、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以及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
6、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始终把警示教育摆在廉政工作的首位,把廉政教育列入学习计划之中,定期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把廉政文化宣传工作融入统计工作当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
7、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一是完善三务公开,定期进行公开补录;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切实增强全体职工干部守纪意识和从上至下、从下至上的监督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三、其他方面
8、认真做好上级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9、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10、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工作。
奈曼旗统计局党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