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20-05-22 浏览次数:181

 

 

 

 

 

 

 

 

 

 

统计局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安全相关理论和讲话。

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重点是市、旗两级党代会、人代会工作报告,了解我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发展态势。使每名干部职工都能了解奈曼发展的思路,找准自己的定位。

3、学习党内外法律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以《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贯彻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等为主要内容,提高自己的认知能力,明确学习和工作底线,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4、上级要求学习的其他内容。

二、学习方式和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员教育培训,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运用现场观摩、“学习强国”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实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理论中心组严格执行“五个一”要求,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月学习一次习总书记讲话原文,每季度确定一个研讨主题,每次研讨达成一项共识或形成推动工作的思路或措施,每半年中心组成员进行一次测评考试;党支部学习执行“五个一”标准:建立一个学习讲堂,每月集中学习至少1次,每半年组织一次理论测试,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干部学习评议,建立学习档案。

2、学习体会:党员干部每年至少上交一篇学习体会,体会内容根据学习内容撰写,不得抄袭、不得雷同,学习体会要求手写,党建办负责审核把关,如果有抄袭、雷同,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3、签到制度:学习会实行签到制度,不能参加学习的职工向局长请假,并在签到簿上备注,不得代签或事后补签。

4、考核制度:半年进行一次学习情况测试。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档案,所有职工无特殊情况参学时日不足80%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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