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市、旗两级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工作安排,旗“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将于近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各部门“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准备、重点课题、规划思路及重点项目等情况,启动“十三五”规划前期工作,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准备工作。同时,协调各部门加强与上级直属部门的沟通衔接,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与自治区、通辽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推进我旗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列入通辽市和自治区规划。
二、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投资
把握我旗被列为市级重点扶贫旗县的契机,进一步加强与上级发改部门沟通衔接,围绕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谋划储备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完善项目前期手续,争取列入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投资计划。围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以工代赈、保障性安居工程、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千亿斤粮食增产、菜篮子工程、社会和民生事业、生态建设、交通建设、服务业集聚区、环境资源等领域,加强投资政策信息沟通,备齐申报要件,做好投资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工作。
三、稳步扩大固定资产投资
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和谊3、4号生产线、仁创沙产业园区、光伏发电等工业项目建设,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计划到4月末,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5亿元,同比增长15%。
四、加强区、市两级重点项目建设
自治区级重点项目: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精制镍铁及深加工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协调新华联集团与锦江集团尽早达成合作协议,协调推进项目融资,力争下半年开工建设。同时协调上级相关部门继续对企业享受大用户直供电政策给予支持。内蒙古仁创沙产业有限公司砂产业园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解决透水砖生产线及保温挂板生产线新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项目单位尽快恢复搬迁后的正常生产。
市级重点项目,汇特、深能、隆盛三个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土地、规划、节能、环评、安评、维稳评估等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建成运营。
五、接住管好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
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域性简政放权政策,执行上级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接住管好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制定配套措施,规范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999号)精神,减少项目审批前置条件。
六、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奈曼通用机场项目,正在推进选址、气象等工作,近期拟签订施工协议。京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推进与各乡镇签订施工用地协议。积极协助推进盘奈高速(奈曼段)各项前期工作。
七、加强项目稽察监管
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准备迎接自治区督察。推进项目建设由审批向监管转移,对项目单位从招投标、过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建设等方面进行系统指导,变事后稽察为事先、事中指导,确保投资项目规范建设。严格落实项目监管主体责任,组织精干力量进行项目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八、推进已到位项目建设进度
2015年,自治区加大了项目开工督查力度,对下达投资计划而未开工项目将予以收回,对相关旗县予以制裁。我们将督促上级投资项目及早开工,规范国家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实施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重点推进社会事业建设项目、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八仙筒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避免受到处罚。
九、加强价格调控监管
强化涉农物资价格监督检查,保持春备耕生产物资价格稳定。加强教育、卫生等民生价格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落实上级工作精神,做好企业清费减负工作,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