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学习十九大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依法治旗、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确保了审计执法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提高审计干部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以及执法用法的工作水平。现将一年来我局依法治旗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度先行,确保普法工作有效运行
(一)将依法治旗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中,与全年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完善审计系统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
(二)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依法治旗领导小组。成立依法治旗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细化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和专项小组职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旗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讲座制度。认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主要学习《审计法》、《会计法》、《招投标法》、《经济责任审计》等法律法规,做到学习有记录,极大地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二、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将党风廉政与法治建设有机结合
结合单位实际,把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从加强和改进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出发,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力度。为取得实效,我局认真制定行政执法的各种规章制度,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秉公执法。同时完善责任体系,厘清责任界限,创新载体抓手,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任务分解体系和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持续正风肃纪,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惩治“四风”突出问题。
三、建立全方位监督体系,切实保障依法从审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自觉地将审计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一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布审计纪律、审计程序、审计职能权限、投诉电话等政务,并适时发布重大项目的审计信息、审计结果,使公众随时参与对审计部门的监督。我局建立了行风评议制度,定期邀请相关单位对审计部门的政务公开、文明审计、工作效率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评议。二是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坚持实行审前公示和审后回访,强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审前在被审计单位群众注目的地方,张榜公告审计内容、廉政纪律、审计组成员、举报电话等,以便于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知情和参与;审计结束后,由局领导、监察室等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听取汇报、个人谈话和发放征求意见调查表等多种形式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进行核实。
四、取得成效
2017年度,我局已经按照计划制定《奈曼旗审计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制度》和《奈曼旗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实施意见》并推进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于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围绕自治区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进行调研情况。由于自治区还未出台《自治区审计机关强化对盟市、旗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的实施意见》、《对自治区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施方案》,我局无法按照计划制定相应的机关制度。待上级审计机关出台后,我局将组织实施。
2017年我局的依法治旗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的提高。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学法用法相结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扩大依法行政工作成果,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
奈曼旗审计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