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旗审计局在旗委、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审计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审计整改,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认真履职,强化监督,发挥审计在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2017年,旗审计局按照年初工作目标,认真谋划审计工作,加大审计力度,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有了明显提升。截止2017年12月底,共开展审计项目26项,发现问题16个,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2300万元,核减工程款162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6条,被审计单位采纳39条,采纳率达85%。专报2篇,被采纳2篇。移送问题1个。
一是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把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作为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重点反映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任务完成情况。发挥促整改、助落实的作用,保障政令畅通,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发挥实效。截止2017年11月份,完成了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旅游+”战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审计中发现,财政资金结存较多、旅游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旗财政已加快存量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减少资金沉淀,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存在的问题客观地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了问题的主体责任,并边审计边推动问题的整改,有效地发挥了跟踪审计的作用。
二是完成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2016年12月份至2017年3月份,对全旗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以下统称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计。以资金运行为主线,摸清安居工程总体情况,关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工程建设和住房分配使用、资金供应和管理使用等3个方面,推动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等安居工程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促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健全完善,规范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促进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审计中发现,2016年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未完成、虚报棚户区改造拆迁面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支持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相关部门已积极整改。
三是认真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以规范财政管理,推动财政提质增效为目标,坚持以“一切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一切支出均有预算”为标准,全面检查政府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揭示政府在预算编制、调整、批复、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组织收入、预算分配、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为重点,审查财政收支质量、收支结构合理性、财政收入的稳定性问题,维护财政公共资金使用安全,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截止2017年11月份,完成了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大沁他拉街道办、疾控中心、党校、交通警察大队、检察院、法院等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中发现,旗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着编制不完整、少批复项目支出预算、预算追加较多、资金拨付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着未及时核算固定资产、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等问题,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正在整改。
同时,结合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工业园区企业搬迁补偿资金情况、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财政供养人员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并将审计的有关情况以审计专报的形式报送给旗政府领导。
四是开展财政收入质量情况审计调查。按照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结合2016年旗本级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对全旗2016年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以规范财政收入真实性、合法性为目标、揭露组织财政收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促进旗政府加强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目标实现。重点关注政府财政收入不实,尤其是弄虚作假虚增或隐瞒财政收入的情况;关注政府违规出台优惠政策减免税费情况;关注财政收入结构情况和质量;关注财源建设情况。审计中发现,地税部门提前征收税款问题,已责令整改。
五是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开展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促进节约政府资金,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截止2017年11月份,开展对水务局实施的2012年节水增粮行动工程项目、2015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2016年孟家段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开展对国土资源局实施的2012年和2013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2014年和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通过现场审计核实,上述审计项目共审减工程款1625万元,整改落实金额384万元。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施工工程量计量不实、未按规定拨付工程款、超标准列支项目管理费用等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整改。
六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根据旗委组织部门委托,我局对奈曼宾馆原经理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促进领导干部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提高领导干部民主决策能力和当家理财水平,同时也为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较为详实的审计结果报告,使审计结果切实成为考核干部的参考依据。
七是开展专项资金审计。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部署,旗审计局于2017年9月份开始对全旗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中,关注各级财政对农村牧区低保资金投入、支出、结余规模情况以及低保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揭示各级民政部门在低保制度运行、政策执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业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促进资金规范管理,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截止2017年11月底,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正在实施中。2017年10月份开始,审计、财政、扶贫办、农牧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赴兴安盟参加自治区扶贫资金审计。
八是开展财政债权情况审计调查。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对奈曼旗截至2017年6月底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借出款项”和“其他应收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债权构成情况、“借出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情况、借款对象及借款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审计调查中发现,旗财政其他应收款项较多,数额较大。已建议旗财政加大往来资金清理力度,逐步消化已用于公共支出的应列未列支出款项,减少暂付款规模,从严控制借出财政资金的行为。
二、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几年来,我局把党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为目标,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明确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做到层层分工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不断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思想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高压线”和“生命线”,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履行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
二是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审计人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对党绝对忠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审计与学习相结合、与思想工作相结合、与支部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从严管理审计队伍
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强化领导班子政治担当,强化思想教育阵地建设,强化干部交心谈心,凝聚起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审计队伍,为推动审计工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明确局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将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股室,明确到人。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形成了用制度管学习、促学习的良好格局。强化阵地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宣传上级对有关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转载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积极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引导审计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强化交心谈心,及时把握干部思想动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听取干部心声,解决干部疑惑,化解干部矛盾,切实做到思想上共振、感情上共鸣、行动上共进,真正将交心谈心的成果转化为做好审计工作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以品格为核心、作风为基础、能力为重点、业绩为导向,从严管理审计队伍。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及各项廉政规定,进一步巩固和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抓好“四风”整治。教育引导审计人员恪守审计职业操守,深入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落实“实、高、新、严、细”的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抓住重点,主动作为,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2018年,旗审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统领工作全局,要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确定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一)加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组织对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及时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重点检查重大建设项目的进度是否符合要求,相关的财政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并投入使用,关注项目和资金效益情况。切实反映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要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在关注财政资金管理的同时,还要重点审查对财政收支质量,尤其是财政收支的真实性、收入结构的合理性、财政收入的稳定性问题,以及财政资金“沉淀”问题和违规举债问题,及时反映风险隐患,维护财政公共资金使用安全,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民生项目资金审计。加大对民生资金、项目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管理、涉农涉牧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特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实施、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通过审计,促进统筹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促进提高扶贫资金绩效,确保资金合法使用,保障脱贫扶贫目标如期实现。
(四)抓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积极开展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着力关注招投标、投资控制、土地征用、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及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堵塞漏洞。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规范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方面的职能,促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有序高效。
(五)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不断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类型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容,突出审计重点,深化审计结果运用,促进领导干部更好践行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职尽责。
(六)加强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把党的建设摆在机关建设的首位,坚持思想建党、制度建党,推进审计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层层分工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监督与管理,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反弹。
(七)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把握主导权,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研判、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自身建设,抓班子、带队伍,着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队伍,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打下坚实的队伍基础。一要树立“四个意识”。教育和引导审计人员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旗委、旗政府的领导,围绕工作大局履职尽责,自觉站在事业发展全局上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二要加强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审计人员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牢记责任和使命,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审计事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