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20 浏览次数:65

奈曼旗司法局党组

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2019年8月22日至9月30日,奈曼旗委第八轮第二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开展了集中巡察,2019年12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指出了局党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为了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局党组定于3月19日下午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会议主题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委巡察工作要求,对照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存在原因,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认领责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参会人员

党组班子成员陈浩斯巴雅尔王新华、敖布仁白音

整改任务股室、司法所负责人:王淑梅、蒋卫中、张福、宝月亮、卜庆华、吕瑶琪、吴海英、王宁宁,刘学权、王海龙、李瑞军

 、程序步骤

  (一)会前准备

  1、制定工作方案。方案内应明确会议主题、召开时间、参加人员、召开方式和相关要求,并对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经局党组研究审议后,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5天报旗委组织部、纪委、巡察组审核。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学透,弄懂弄通增强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局党组负责人与其他党组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指导明确整改方向;局党组成员之间谈心谈话互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与分管业务负责人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4、认真检视剖析问题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第二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明确整改方向。

5、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及党组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应当落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

  (二)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2020年3月19日下午,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1508会议室

3、参会人员: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浩斯巴雅尔主持,党组成员及有整改任务的股室、部门负责人参加;旗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组、第二巡察组派人到会指导。

4、会议议程:

  (1)陈浩斯巴雅尔同志代表局党组进行对照检查;

  (2党组成员(陈浩斯巴雅尔、王新华、敖布仁白音)逐一进行对照检查,认领问题,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本人作表态发言

  (3委第巡察组组长张建春同志进行点评;

  (4陈浩斯巴雅尔同志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三)会后工作

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0天内,要撰写召开情况报告,参会人员要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以及相互批评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

  、相关要求

一是局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旗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严格规范程序,发挥好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党组成员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民主生活会,保证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开出新气象。

二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成员要紧紧围绕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实施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落实落细,坚决克服和纠正敷衍了事、避重就轻等现象。相互批评应当动真格、“有辣味”,直截了当开展批评、指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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