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和旗委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党组中心组学习由党组成员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中心组学习活动由局办公室、局机关党支部负责自治,具体职责是协助中心组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负责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做好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二、学习内容
1、中心组学习的重点是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事务系列重要讲话。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
3、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最新知识。
三、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的形式主要包括:专题报告会、专家辅学、研讨交流。专家辅学和研讨范围为党组中心组成员。根据学习内容,由中心组组长决定是否安排成员交流发言。
2、研讨交流每次确定2-3名中心组成员进行交流发言,中心发言人在发言之前应结合研讨课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并撰写发言材料,发言材料既要有理论上的指导性,又要有实践上的可操作性。
四、时间安排
党组中心组学习时间每月至少1次,每年不少于12次,其中专题报告会不少于6次。
五、纪律要求
1、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活动,不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2、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活动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需向中心组组长或学习活动主持人说明事由,经批准后报局办公室备案,并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补课。
六、档案管理
1、党组中心组要建立详细的个人和集中学习档案。
2、个人学习档案包括:学习笔记、学习资料、发言资料、学习成果等。
3、集中学习档案包括:相关学习文件、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学习方案、主持词、新闻报道;集中学习的考勤记录、考试考核;各类学习参考资料等。